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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利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扶贫的通知》,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起,将贫困地区的失业保险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的90%,政策实施期将于2020年12月31日结束。

通知明确指出,这项政策的实施范围是深度贫困地区,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即西藏、四省和藏区、南疆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等地区;第二,省界定了深贫困地区,即由各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的区域内的深贫困地区。

明年起深度贫困地区失业险标准上调至最低工资标准的90%

通知建议提高对贫困地区企业的补贴标准。对深度贫困地区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稳定岗位补贴标准可提高到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60%。

失业保险的扩大会影响基金运作的安全性吗?对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基金支付风险总体上是安全可控的。自2015年以来,为了减轻企业负担,失业保险总费率连续四次下调,从3%下调至1%。虽然募集收入大幅下降,但累计余额仍然充足,基金整体运行相对稳定。

明年起深度贫困地区失业险标准上调至最低工资标准的90%

该负责人表示,鉴于一些统筹水平较低的地区资金支持能力相对较弱,通知明确提出,各省(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共同研究制定具体方案,确保方案因地制宜、符合实际。同时,各省要充分发挥省级调节基金的作用,加大支持力度,确保深度贫困地区失业保险基金的平稳运行,切实落实各项福利。

标题:明年起深度贫困地区失业险标准上调至最低工资标准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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