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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长春7月27日电(记者、齐)据国务院调查组透露,长春长生公司在查处非法生产狂犬病疫苗案件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已基本查清了企业非法生产狂犬病疫苗的事实。
记者在现场看到,公司的相关文件已经被封存;调查组查询了有关人员的34份书证和1138页的法医材料,并利用查获的电脑恢复了实际生产记录和伪造的生产记录。公安机关已经追回了60张犯罪嫌疑人丢弃的、准备损坏的计算机硬盘。
根据相关规定,疫苗生产应按照批准的工艺流程在连续生产过程中进行。然而,为了降低成本和提高狂犬病疫苗生产的成功率,该企业违反批准的生产流程组织生产,包括使用不同批次的原液调配进行产品分装,原液调配后进行二次浓缩和纯化处理,使用超过规定有效期的原液对单批产品生产成品制剂,虚假标注制剂产品的生产日期,将生产后的小鼠中毒试验改为原液生产阶段。
为了掩盖上述违法行为,企业有系统地伪造生产和检验记录,并出具假日期的老鼠采购发票,以应对监管机构的检查。
据报道,7月6日至8日,药品监管部门对长春长生公司进行飞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违反法律法规,立即责令该公司停产。之后,长春长生公司更换并处理了内部监控视频存储卡和部分电脑硬盘以掩盖事实,并销毁了相关证据。7月1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组再次进驻长春长生公司进行调查。
记者了解到,公安机关已经立案调查长春长生公司非法生产狂犬病疫苗的案件。截至25日,公安机关已刑事拘留16名犯罪嫌疑人,其中包括长春长生公司董事长高默芳,并冻结了涉案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此案的调查正在进行中。
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不良反应监测数据,近年来狂犬病疫苗未出现异常不良反应。长春长生公司生产狂犬病疫苗后不良反应发生率为0.2%,未发现严重不良反应。2017年,中国狂犬病病例数为516例,近年来呈逐年下降趋势。
标题:长春长生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案件调查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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