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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里拿着几个寄宿处
每个月不用工作也不用担心
如果稳住收入稳定房租的房东是“职业”
你相信大家会先做的吧
但是昆明警察警告过你这样。
当你成为“房东”
不负责任
但是你会被处罚的!
最近昆明公安是对的。
几个房东会进行处罚!
他们为什么要受罚? 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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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1 :
最近,官渡分局的民警在上海沙龙的a座进行检查时发现,有一户是流动人口居住的租赁住宅,租赁人的房东陈某是申报义务人,没有按时向管辖区域申报居住登记新闻。 人民警察根据《昆明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命令陈某整改。
示例2 :
最近,在五华分局民警业,茭菱路338号创造性英国棕榈泉公园某商店的租赁没有履行承租人的主体责任,没有按规定登记3名承租人新闻,民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向负责人罗致
1 .出租房屋、店铺等后,不能只收租赁。 切实做好各项登记工作,定期查看承租人和房屋情况,发现有消防安全隐患的,必须立即注意解决。
2 .发现有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时,立即通报公安机关,认真管理租赁不动产。 承租人利用租赁不动产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时,房东业主必须承担连带的法律责任。
警察提示
为cop15举办构建和谐文明、平安秩序的治安环境。 昆明市公安局最近在全市开展了“三查三告知一推广”cop15治安要素“大起底”专业职位。 这和我们有什么关系? 请点击下面的视频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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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人该怎么办?
1
租房人不得向没有身份证的人租房子。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房屋出租人不得向没有身份证的人出租房屋居住。 不履行上述责任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2
忠实登记承租人的姓名、身份证种类和号码,自房屋租赁日或租赁关系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知物业服务机构。 没有不动产服务机构的,提交管辖区域的流动人口服务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房屋租赁人未按规定登记租赁人名、身份证种类和号码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根据《云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款,房屋租赁人未按规定登记或者提交流动人口基本新闻的,公安机关责令限期纠正。 逾期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3
发现承租人利用租赁住房进行犯罪活动的,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发现承租人利用租赁住房进行犯罪活动的,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不履行上述责任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五天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4
按时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根据《昆明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房屋租赁人应当与承租人在房屋租赁、继续租赁合同或租赁结束之日起30天内,到管辖区域的住宅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移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车站)办理居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不履行上述责任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纠正。 逾期不改正的,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单位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体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没有申报报纸登记的房东赶紧去管辖区域的派出所,或者用“安家昆明”小程序及时申报!
原标题:“【我会为cop15做出贡献】房东不负责任被惩罚! 不要摇掌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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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热门:【我为COP15做贡献】房东不履责被罚!甩手掌柜不能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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