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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被微信公众平台《中国自然资源报》垄断。 谢绝非法转载媒体(包括公众号) 转载请在显眼的位置显示来源 电话: 010-68047618网站:中国自然资源报微信平台投稿邮箱: mnrnews@163阅读提示70多年前,黄炎培在延安向毛泽东提到了“史周期律”。 也就是说,中国的历代无法摆脱“其兴也发生,其死也忽”。 今天,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我们骄傲地安慰黄炎培先生,我们已经成功地摆脱了“历史周期律”。 我们之所以能很好地跳出“历史周期律”,归根结底是因为中国共产党总是以人民为中心,代表着最大人民的根本好处,其中最好的体现是我们实行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找到土地公有制的实现形式 一个土地私有制产生的“史周期律”对“史周期律”不能忽视,但一些不可否认的是导致历代灭亡的最直接原因是土地合并。 也就是说,随着一个王朝的迅速发展,统治阶级的巧妙掠夺,许多人逐渐失去了手中的土地,土地逐渐集中在地主手中。 到了历代末期,多数情况下,不到10%人口的地主掌握着90%的土地,很多人无法忍受衣食不足和避难所,最后宣布导致了王朝的更迭。 因此,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一直在重复土地合并-农民起义-改朝交替-土地再分配-土地再合并-农民再起义-朝廷再交替这一“历史周期律”。 这个“史周期律”与黄炎培所说的“史周期律”完全一致,其第一个特征是,为了初期地权的相对公平,出现了“其兴也发”的昙花,最典型的是唐朝初期出现的所谓“贞观之治”。 而且,随着土地合并的进行,最终“其死亡也模糊”的毁灭是不可避免的。 几千年来,农民起义提出了均匀分配土地的口号,以期实现“耕种者有田地,居民有房子”的“土地梦想”,但所有新王朝的统治者都不能代表最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孙中山领导人取得了辛亥革命的胜利,提出了平均地权的主张,但由于国民党代表了大地主大资本家利益的阶级性质,平均地权的主张依然无法改变封建的土地制度,大多数土地仍然掌握在大地主和大资本家手中 解放战争后期,国民党政府也试图反省自己的土地政策,实行土地改革,但其统治集团并没有自我革命的勇气,尽管拥有强大的武装力量和国家机器,但国民党政权的民心丧失了,军心涣散,因此,哇 其实,由土地私有制产生的直接“史周期律”在海外历史上也上演过。 因此,德国农政学家伊利伯曾经鲜血地指出,人类社会的历史是为土地而战的历史。 二土地公有制结束了土地私有制“历史周期”新中国成立的成立,党领导人民全面展开激烈的土地改革运动,把封建地主的土地全部控制在农民的土地上,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实行“耕地有田,居民有家”的“土地梦” 土地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广大群众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到1953年,全国大多数农户的生活水平达到了新中国成立前的中农水平,成为当时中国社会的“中产阶级”。 “30亩土地,牛,孩子的妻子是热炕头”,人民生活在安居乐业,中国社会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和谐局面。 改革开放后,党和政府在农村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反复集体地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前提,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赋予广大农户,继续延长土地承包年限,直到承包关系永久不变,再次“耕者有田地”的目的 而且党和政府充分保障农民的居住用地,严格保障农家宅基地采用权。 在人民公社的“一大二公”背景下,农户的宅基地采用权依然受到严格保护。 在城市中,党和政府实施住房制度改革,把住房的所有权和住宅用地的采用权赋予各住宅的所有权利者,少数无住宅也妥善配置,中国成为世界上住房拥有率最高的国家,实现了“居民有那所房子”的目标, 社会主义公有制下的“耕种者有其田,居民有其家”的土地制度一方面点燃了“其勃也兴焉”的发动机,另一方面也点燃了“其亡也忽”的导火索。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的40年间,在土地公有制的大框架下,“耕种者有其田,居民有其家”的具体制度下,广大农民的生产热情空前高涨,在世界农业农村农民历史上创造了另一个经济奇迹 除此之外,土地公有制充分保证了我国工业化城市化所需的建设用地供给。 改革开放以来,各级政府提供了足够的建设用地,各种开发区如雨后春笋,分布在大江南北、长城内外,这在土地私有制下是完全做不到的。 印度试图模仿中国设立几个开发区,但由于地主的强烈干扰,没有如愿以偿。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实行了国有土地有偿录用制度,各级政府取得了近50兆土地出让金。 这些应该属于土地私有制度下地主的收益,一切都成为公共收入,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民生的改善。 另外,近百万亿土地采用权利抵押贷款,新鲜血液在经济社会迅速发展的血管中流动,维持着经济社会的周而复始的健康运行。 “耕作者有田地,居民有房子”的土地制度的完善,为改革开放40年经济的迅速发展创造了非常稳定的社会环境。 “演员有田地”是因为失业的农民工保证了回家乡种田。 “居民有房子”保证了城市下岗失业者不在街头居住。 在“近者悦,远者来”的稳定和谐社会环境下,中国经济保持了几十年的持续稳定增长,中国经济总量已经跃居世界第二位,人均gdp接近万元大关,是印度的5倍以上。 而且,我们的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也取得了辉煌的成果。 新中国取得的巨大成果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土地公有制的制度框架下,如果维持“耕种者有田地,居民有房子”的土地制度,中国社会将不断上演“其勃也兴”的喜剧,不重复“其死亦忽”的历史。 因此,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重复土地社会主义公有制,坚决与破坏公有制的各种言论和行动作斗争。 另外,土地公有制不是抽象的虚无,我们要牢牢贯彻分离土地所有权和土地采用权的大致部分,不断完善土地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反复公平兼顾效率,不走人民公社时代的“一大二公”老路,“二百年 三是坚定不移地反复完善土地社会主义公有制,继续探索土地公有制的更好实现形态,尽管我们确立了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但实现了“耕种者有其田,居民有其家”的目标,结束了“历史周期” 但是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要仔细观察我国土地制度中的痕迹,防患于未然,把可能发生的矛盾和问题消灭在未发状态。 因此,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重复土地社会主义公有制,不断探索土地公有制的更好实现形式。 继续坚持“耕种者有其田,居民有其家”的美好局面,为实现“二百年”的奋斗目标建设更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另一方面认真贯彻中央的关系要求,正确经营农田 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更多的农家定居在城市里,农村出现了大量的土地荒废。 因此,为了推进农田适度规模的经营,有必要实行集体土地的“三权分立”。 因此,中国共产党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表了《吸引农村土地经营权秩序迅速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再次在土地集团整体的前提下,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集体整体和农户 由此,既可以保证土地的公有性,又可以保证农家的土地承包权。 另外,通过解放土地经营权可以实现农地的规模经营,推进农业农村的现代化。 除此之外,我们必须冷静地认识到,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小农经济依然是我国农村的主要经营形态。 我国现在有2.3亿农户,有20亿亩耕地,家庭都不到10亩。 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农场的家庭平均规模为几万亩,欧洲农场的家庭平均规模也为几千亩,日本和韩国家庭农场的家庭平均规模也为100亩。 而且,即使将来我国城镇化率达到70%,我国农业人口依然在4亿~5亿人,家庭平均土地也在20亩左右。 与欧美大农场相比,与日韩小农场相比,当然也是小农经济。 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大农场”的联系总是挥之不去,说到“规模经营”就会想起欧美的大农场,无视中国的实际情况单方面追求所谓的“规模经营”,实践中产生了很多偏差。 因此,我们必须正确理解和把握中央的精神,特别观察“适度规模的经营”的“适度”一词。 切实尊重农民意志,不做长官意志,单方面不追求土地规模扩大,尽量不要让土地流转非粮食化,坚决杜绝土地流转非农化。 顺便说一下小农经济和现代化不矛盾 建立各种农民合作组织,为农户提供产前生产中的产后服务,推进农户各种专业化社会化生产,可以与小农户对接,实现小农经济现代化。 为此,中国共产党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表了《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迅速发展的有机联系的意见》。 我们必须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之间建立牢固的桥梁,使小农户也能融入现代化的洪水。 我们总是感到骄傲,说中国经济坚韧,能够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 这个“韧性”来自哪里,我想首先来自我国的“耕种者有田地”的农地制度。 许多国家包括发达国家,出现大量失业,如果失业者不退路,社会就会不稳定。 在我国,一旦发生大量失业,许多农民工就可以回到农村,依然可以维持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这是我们国际竞争的特点,决不能轻易破坏。 另一方面,必须进一步改善城乡居民的住房条件,特别关注中心城市中低收入白领的居住问题,实现更高水平的“居住者有其家”。 今后一段时间,最重要的任务是切实执行中央提出的“三个一亿人”城市化快速发展战术,从土地制度的设计出发,保障一亿人小屋的改造,一亿农民工进城定居,一亿中西部人城市化工程的实现,上述三亿人居住 除此之外,还特别关注中心城市低收入群体的居住问题。 大城市化,甚至特大城市化已经是世界城市化的趋势。 大城市集中了城市的所有核心要素,形成了人口不可替代的磁力,因此各国中小城市的人口集中在大城市,大城市的人口也集中在更大的城市。 在韩国,尽管首尔占全国人口的近30%~40%,但人口流入的势头依然汹涌澎湃。 在日本,不仅中小城市的人口转移到三大都市圈,其他两个都市圈的人口也转移到东京。 在我国,虽然继续强调中小城市的迅速发展,但大城市化的趋势是不可逆转的。 对此,另一方面,我们还是要雄辩地迅速发展中小城市,减少大城市快速发展的压力。 另一方面,我们要把大城市的住房问题放在重要的位置,切实处理中低收入阶层的居住问题。 因此,今后在一百万人以上的城市,建议把小户型的保护房作为新建住宅的主要部分,人口越多,保护房的比例应该越高。 也就是说,必须严格管理新建分让住宅,特别是大户型分让住宅,绝对禁止新建别墅。 这不仅需要城市化迅速发展的要求,而且需要我国人多减少国情。 另外,还应该重视城市郊外和发达地区农民的居住问题。 结合乡村振兴战术,加强投入,不断改善农村居民点基础设施,使乡村可以留人,特别是让年轻人留宿。 继续完善各种土地政策,统一各类土地供应,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快速发展,使人们不断分享改革快速发展的红利根据中央要求,统一制定国土空间计划,建立耕地、建设用地、林地、草原、湿地等 继续完善国有土地有偿录用制度,进一步健全土地税收制度,增加土地收益,继续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工程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要继续完善的土地融资制度,在满足各行业资金诉求的同时,以土地为第一抵押物降低和防止金融风险。 认真贯彻中央产权保护的要求,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土地产权土地财产是人民群众的第一财产,第一表现是:在农村,家家有承包地和宅基地。 在镇上,大部分房子都有住房及其占有的土地的采用权。 因此,必须以编纂民法典为契机,建立完整的土地产权制度,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土地产权。 另一方面,建立完整的土地权利制度,依法确定各土地权利,建立全面系统的土地权利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已经产生了数十种土地权利,但多种土地权利在《物权法》中没有得到全面系统的具体确定规定,需要民法物权篇处理。 另一方面,建立完全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依法确认各种土地权利,确定土地权利和界线。 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但不动产登记的审查责任、登记效力、赔偿方法及机构队伍建设等都需要以法律形式确定,大量历史遗留问题也有待妥善处理 另外,建立完整的土地权利救济制度,客观公正地处理土地权利争议,防止和解决各种土地侵权行为,保证土地权利人依法顺利行使自己的土地权利。 在这方面,要特别观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和城市住宅土地采用权人的权利保护。 总的来说,我们重复以人民为中心的快速发展理念,不动摇地重复土地公有制,不断探索土地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不断完善“耕种者有其田,居民有其家”的土地制度,切实维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作者单位: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中国自然资源新闻社“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的视频征集活动开始了! 欢迎各位网友踊跃投稿! 我们将在中国自然资源新闻社的官方微博、微信、今天的头条号、大屏幕等平台开设专栏,到9月30日随时发表作品中优秀的短片视频。 投稿时间从即日到9月30日 帖子电子邮件地址: mnrnews@163 拍摄复印件:通过视频发送祝福新中国成立70年的信息 在视频中介绍自己,介绍就业、拍摄场所、正在做的事件。 录像结束前补充说“壮丽70年,在新时代奋斗”。 可以提供很多合适的视频素材,如展示商业场景的镜头。 如果紧凑感兴趣,有故事就好了。 请同步提供与视频相关的副本 请留下联系方式 我期待着你们的参加! 自然资源报纸的招聘正在进行! 从每年1月1日开始,《中国自然资源报》支持阅读高端智能手机方面的同步原版。 本期报纸当天阅读,过去的报纸马上阅读,价值复印件马上评论、收藏、转发,附上百余种期刊杂志、有声读物,阅读报纸互动点的机会请交换神秘的礼物。 年度《自然资源通讯》《中国土地》《中国房地产》杂志为自愿发行,订阅详情请参阅杂志的内页“招募通告”,或拨打电话: 010-68047627/010-68047643。 欢迎自然资源系统负责信息推广的朋友参加申请时,请填写“单位+姓名”。 确认后,欢迎自然资源公司的网友参加申请时请填写“单位+姓名”。 确认后请进入小组。 赵志坤喜欢我。 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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