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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法治的星汤计典频率配合声音看评论比较好哦! 开车需要驾驶执照。 这是大家都知道的法律规定,没有驾照的道路是违法行为,轻则罚款拘留,重则进犯罪监狱。 但是有多少人知道骑摩托车旅行也需要驾驶执照? 有些人真的不知道,有些人知道,有些人故意犯的。 今天我们想说的是未成年人没有资格骑摩托车出去。 10月24日福州永泰县发生交通事故,15岁的朱亮在事故中死亡。 朱亮开摩托车时,为了避开谭的车驶向对面车道,但偏偏逆向行驶的朱亮不幸被有林的人撞倒了。 事故责任的判定结果是谭某支付了50%,朱亮和林某分别支付了25%。 这样的责任认定三方都没有异议,但关于赔偿金,意见有分歧。 朱亮的家人要求赔偿120万元,谭某和林某应该分别赔偿80万元和40万元。 但是朱亮自己也要承担四分之一的责任,这笔赔偿金对谭某和林某不公平。 最终在调停下,朱亮家族希望承担25%的责任。 对于这样的赔偿方案,我的第一个疑问是这个事故的责任认定是否合理,谭某和林某是否负有超重的责任。 摩托车是汽车,道路需要驾驶执照,但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未满18岁的朱亮绝对不能取得驾驶执照。 没有驾照不能开汽车。 事故发生时,还处于逆行状态,没有戴头盔。 死者的监护人不应该承担第一责任吗? 虽然在事故中去世的朱亮必须承认在感情上处于被同情的一方,但从理性的立场来看应该用法律来区分事故的责任。 从上面的分解来看,这起事故的首要责任是朱亮,如果他能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完全不可能发生这起交通事故。 我想那两个司机也是受害者。 不是认为他们没有任何责任,而是作为受害者承担大部分责任,与此相对,有明显错误的一方只承担一小部分责任,这样的解决办法能抑制违法驾驶吗? 第二个疑问是120万元的赔偿金额是否合适。 朱亮是未成年人的无证驾驶,父母作为监护人没有履行监督责任。 朱亮知道自己没有驾照,骑着自己家的摩托车上街。 本身就是违法行为,需要谴责。 为什么需要让别人赔偿这么高? 说得不太客气,人死了值得同情,但如果死亡的原因是死者一方,怎么能把第一个错误归咎于别人呢? 不养活就教不了,父亲的错误 朱亮的父母知道孩子未成年,孩子不会因为无证的违法驾驶而停下来,他们不应该为此付出代价吗? 说到这里,让我们来看看另一场交通事故的责任判定。 年8月,广西百色的15岁少年黄某无证骑摩托车载着两名同伴,一边看着手机一边逆行,撞上了一辆大型卡车。 黄某在事故中死亡,同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 事后,警察认定黄某要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同样是15岁,同样是无证旅行,朱亮只承担25%的责任,黄某是全责任,可以参考吗? 一个明显的现实是,未成年人开摩托车在路上发生事故的消息并不少见。 年7月31日12点40分左右,只有16岁的文某驾驶未登记摩托车,乘员李某( 17岁)沿着大悟县的大分界线从南往北在希望街三里电站的道路上行驶时发生事故,文某死亡,李某受伤。 这还是最近几个月中的一期信息,只要往前数就能轻松找到很多。 更进一步说,这只是记载在信息上,没有记载在信息上的是多少? 对成年人来说,未成年人身体和心灵都不发达,特别是自我意识强,自习能力弱,社会责任也差,喜欢模仿,容易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多时候一群人喜欢骑摩托车,别人有可能模仿 另外,未成年人开汽车最直接的原因是家庭责任不够,父母疏于管理和教导。 如果自己和家人都有问题的话,即使作为最后的关口有法律,也很容易无法遵守。 很多法律条款未满18岁不能申请汽车驾驶执照,但也有没有驾驶资格的道路承办规定。 但是,即使未成年人违反相关法规,解决上也多是“轻放”,如果没有人命事故,轻而易举地教育几句,重也要惩罚父母一些钱,反正不用担心罚款和拘留。 我记得以前某公安局对21名赛车未成年人进行了行政拘留的处罚,但没有实施拘留,只是警告了。 未成年人无证骑摩托车困难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违法价格太低了。 这肯定会放任未成年人的违法冲动,形成“打破窗户的效果”,参加者增加,导致交通事故和人命事故的概率也会提高。 不久前,刑法修正案打算个别降低部分犯罪的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我认为驾驶汽车也应该列入其中。 因为未成年人开车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也是对别人生命健康的巨大威胁。 生命是诚实重要的,每个人都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不是在弱者和死者身上寻求进一步的同情。 在法治中国的背景下,谁弱谁理,谁死谁理的陈腐的处罚逻辑,应该被执行者尽快扔进垃圾堆。 (此文是“汤计典频率”的运营商原创,不允许转载。 请在右下角单击“正在看”。 也可以用微信的力矩传输。 文/李振南主播/樊宁原标题:“15岁少年被摩托车撞死的索赔是120万,谁死了,谁合理什么时候结束? 》阅读原文

标题:热门:15岁少年骑摩托被撞身亡索赔120万,谁死谁有理何时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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