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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北京市海淀法院4月3日裁定。北京金山安全软件有限公司诉电池博士软件开发商兼运营商杭州赛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软件提供及下载平台北京卓一常勋科技有限公司,因其认为享有独家注册权的商标电池博士未经许可被其他电池博士软件使用,要求两家公司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发表声明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并合理支出100万元。几天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金山公司主张其公司是金山电池博士手机应用软件的开发者和运营商,是电池博士注册商标的所有人。金山电池医生是金山电池医生生产的电池维护软件,是一款享有很高声誉和商誉的电池维护和电源管理软件。据调查,在北京卓一常勋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平台pea pods提供的软件下载平台中,一款名为Battery Doctor的软件使用了与其注册商标非常相似的标志和名称,该软件的功能被介绍为延长手机用户的电池使用寿命,与原告Battery Doctor的软件功能完全相同。
原告金山公司认为,杭州赛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发运营的电池医生手机应用软件,擅自使用与其先前注册商标高度相似的标识,故意攀附其知名度和影响力,在相关公众中造成混淆,构成商标侵权。此外,该电池医生手机应用软件是通过豆荚平台进行推广、下载、安装和操作的,北京卓一常勋科技有限公司对此侵权行为提供了协助,其存在主观过错,构成共同侵权。截至2019年1月8日,Battery Doctor手机应用软件在豆荚平台上已被下载28.8万次,两家公司因侵权获得巨额利润,给金山公司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标题:称“电池医生”商标被擅用 金山公司诉豌豆荚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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