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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消费者发现,当他们在家里购买智能电视机时,一开机就会自动播放视频广告,有些广告长达100秒以上,让人难以忍受。但是,有些品牌很难删除启动广告,有些品牌甚至说启动广告已经预装在系统中,不能取消。
智能电视的创业广告是电视厂商青睐的商业模式,其背后的利润非常丰厚。制造商可以追求广告收入和市场利润,但当电视机卖给消费者时,其所有权属于消费者,消费者应该有权选择是否观看开机广告,电视制造商不能做出最终决定。否则,就有侵犯消费者选择权的嫌疑。
根据广告法,当使用互联网服务时,广告页面会自动弹出,并应标有醒目的标志,以确保一键关闭。可以看出,即使电视机能够承载启动广告,广告页面也应该具有一个按钮和用一个按钮关闭或跳过的选项,并且给予消费者选择是否观看广告的权利。
与一些迫使消费者观看创业广告的国内电视品牌相比,一些国外电视品牌没有创业广告,并开始将没有广告的创业视为营销卖点。如今,除了产品的质量和价格之外,消费者越来越关注产品体验。如果产品不能给消费者带来良好的体验,它们迟早会被淘汰。在这方面,一些电视品牌应该反思一下。
标题:电视开机广告涉嫌侵害消费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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