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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新华网北京1月16日电记者从海淀法院了解到,客户徐先生因认为对方管理不善导致自己跌倒,以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双方共同赔偿医疗费、护理费1.1万元。几天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徐先生称,2018年8月30日,他在白金集团应用程序中订购了一套七天酒店经济客房,并于当天下午3点左右入住。下午6点50分左右,许先生去浴室洗澡。洒在地板上的白色沐浴露导致他滑倒,头撞在地板上,当场晕倒。十分钟后,徐先生在苏醒打电话求助,但是没有人回应。拨打110和120求助后,他被送往医院治疗。医院诊断为腰头软组织损伤、周围神经病变、耳鸣和听力损失。医生建议徐先生住院,但酒店经理要求徐先生先回去协商赔偿,然后由于协商失败,要求他先自己治疗,再报销医药费。由于耳朵经常失聪,徐先生在深圳出差期间到医院进行随访,被诊断为神经性耳聋。徐先生多次咨询酒店,对方只支付了徐先生2457元的医药费。
原告徐先生认为,酒店经营者未能及时将地板上的沐浴液清洗干净,导致其摔倒,造成严重过失。事故发生后,他被阻止住院治疗,这使他错过了3天的黄金治疗期,造成严重后遗症,并增加了后续治疗费用。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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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因住七天酒店时摔伤 顾客起诉索赔1.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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