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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据北京市海淀法院网10月18日报道,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起诉广州花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理由是该公司认为门道小视频应用程序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播放了两个ppap (36秒)的短视频,该智商消失了(18秒)。最近,海淀法院审结了这两起案件。法院认定,花都公司侵犯了快手公司依法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判决花都公司赔偿快手公司经济损失各1万元。
原告快手公司声称自己是快手应用的运营经理,快手应用的用户分别在快手应用上上传和发布了本案涉及的视频,并获得了数千万的点击率。经该用户授权,快手公司获得了本案涉及的视频在世界范围内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快手公司认为,花都公司未经其许可,在其修刀小视频应用中上传发布了涉案视频,侵犯了其版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被告花都公司辩称,本案涉及的视频很短,不构成作品,涉及的作品没有在小视频应用中发布;即使快手应用对所涉及的视频拥有版权,门道小视频应用发布所涉及的视频,作为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花都公司已经履行了其合理注意的义务,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在审理该案后认为,这两起案件中的主要争议之一是所涉视频是否构成作品。首先,所涉及的视频是一个或多个内容的集合,如音乐、表演者的表演、特效制作、对话、场景等。,既不是表演的机械记录,也不是抽象的内容,如创造力、思维方法、技术解决方案或公共领域的基本材料或信息。其次,虽然视频涉及的时间只有几十秒甚至十几秒,时间的长短可能会限制作者对空的表达,但这并不意味着表达形式非常有限而成为意识形态范畴的产物;相反,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我们还可以创建反映特定主题的内容表达,并结合各种元素,如文字、音乐、场景和特效。因此,所涉及的视频是作者思想和情感的表达,作为数字视频,它也可以客观地以有形的形式被固定和复制。因此,结合其制作方法,所涉及的视频应属于电子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花都公司在花都公司运营的应用中上传并发布了本案涉及的视频,侵犯了快手公司依法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标题:“PPAP”等短视频被擅播 快手诉“补刀小视频”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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