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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减轻企业负担,国务院采取了另一项切实可行的举措——在降低社会保障率的同时,降低缴费基数,其中首次降低缴费基数。
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这一“计划”,从2019年5月1日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各省)养老保险缴费比例高于16%的,减幅可降至16%。
同时,各省应计算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以该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加权,并核定个人社会保障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以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会保障缴费基数。
此外,为了平衡各省的基金负担,确保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的全额支付,2019年中央基金调整比例将从此前的3%提高到3.5%。
《建议》还要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其他类型的企业职工保险原则上按照现行的征缴制度征收,缴费方式要稳定,“一省成熟,一省上交”;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管理责任如期转移。人类社会、税务、金融、医疗保险等部门要抓紧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加强信息共享,确保征管工作有序衔接。
《建议》重申,要妥善处理企业历史欠费问题。在征缴制度改革过程中,不允许集中缴纳企业历史欠费,也不允许采取任何措施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纳负担,以避免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养老金、失业和工伤社会保险费率降低
在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和两会后总理新闻发布会上,李克强总理明确表示,要大幅减轻企业社会保障缴费负担,从5月1日起,各地可以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从原来的20%降低到16%。
在3月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第一个议题是实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方案,并确定具体的配套措施。李克强总理强调,要做到“两非”——各地不得采取任何措施增加小微企业实际支付负担,不得自行集中支付历史欠费。今年要使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社会保障缴费负担大幅度下降。”
为此,《规划》规定,从2019年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将下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养老保险缴费比例高于16%的,可降至16%;目前,不足16%,要研究提出过渡措施。各省的具体调整或过渡计划应于2019年4月15日前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同时,自2019年5月1日起,实行1%失业保险费率的省份将分阶段延长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从2019年5月1日开始,分阶段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期限将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18至23个月的地区,现行费率可降低20%,累计结余可支付24个月以上的地区,现行费率可降低50%。
在3月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表示,今年企业所得税和社会保障费的负担应减少近2万亿元。然而,我们没有大规模增加赤字,也没有放松货币政策。相反,我们决定通过“存量”和“增量”来调动政府自身的利益。
总理说:“一些省份似乎承受着支付社会保障的巨大压力,但如果我们看看这些政府的账目,我们可以看到,这些资产,如建筑物、大厅和办公室,以及存款,都是‘在家里’。为了人民的利益,这个地区的“奶酪”应该被移走,应该采取更多的措施来刺激市场参与者的活力。”
缴费基数降低,个体企业受益
《建议》提出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计算口径。各省应计算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加权为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核定社会保障个人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会保障缴费基数。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后,各省应制定基本养老金计算和支付方式的过渡办法,确保退休人员待遇水平的平稳衔接。
完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选择本省城镇全口径单位职工平均工资60%至300%之间的适当缴费基数。
记者了解到,过去,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通常是根据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的平均工资确定的。以北京市为例,2017年,北京市城镇非私营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3.17万元,城镇私营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0738万元,仅为非私营企业职工的53.7%。
标题:国务院放大招!下月起,你的社保将发生这些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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