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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登陆进入倒计时
“4+7”试点采购有望扩大
实施“4+7”试点采购,保有量正式进入倒计时。根据国家医疗保险局此前的部署,到2019年3月底,“4+7”带量采购应全面实施。同时,随着第一轮“4+7”试点城市带量采购的实施,有望跟进更大范围的带量采购。
2018年11月,《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正式通过,确定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和广州、深圳、Xi、大连、成都、厦门七个城市进行批量采购,涉及31个指定规格的采购品种。截至目前,已有11个城市发布了相关文件,明确了具体实施时间和细则。其中,自3月25日起,Xi市正式全面实施了国家组织的药品集中采购成果,同时实施了医疗保险支付标准。上海、深圳、天津、重庆、辽宁等地的试点项目已于20天前启动。
近日,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在全国“4+7”城市首次开出了特选药物处方,特选品种之一恩替卡韦的新价格为原价格的1%。在重庆,新选择的阿托伐他汀从每盒40.69元降至6.6元。
除了大幅度降低批量购买药品的价格外,还为不成功的品种开放了空降价空间。3月8日,辽宁省发布了《关于实施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4+7”分级降价结果的通知》,其中列有未选药品“4+7”分级降价结果清单。根据该文件,沈阳、大连的所有公共医疗卫生机构、沈阳、大连的所有省级医疗机构以及其他有所有权的公共医疗机构将于3月20日零时统一实施“4+7”城市集中采购药品的评选结果,未评选出药品的梯度降价结果。该文件涉及150个品种,包括辉瑞、阿斯利康等企业的125个非品种降价清单。
在重庆,207种药品需要与全国最低价格挂钩。如果不按要求降低上市价格,他们将完全失去挂掉网络的资格。在深圳,2019年深圳gpo(医药集团采购)协商的未选药品降价幅度应保持在2018年采购价格与已选药品价格之间差价的30%以上。
事实上,由于降价力度不够,陕西省已有171个“4+7”品种被剔除出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此前发布了《关于2019年陕西省Xi 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药品价格调整结果的公告》,明确指出未确认上海市红线价格的药品、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降价的药品、未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 企业报价高于“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中同类仿制药的药品将被取消药品采购资格。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在试点地区有效降低药品价格外,试点地区的试点范围和非试点地区的后续范围都在不断扩大。记者获悉,安徽、山东、四川和福建省将跟进。
具体而言,在试点地区方面,Xi建议Xi市辖区各级公共医疗卫生机构和Xi市辖区其他公共医疗机构同时参与,鼓励社会资本组织的医疗机构参与国家组织的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
根据辽宁规划,除沈阳、大连两个行政区的所有公共医疗卫生机构外,沈阳、大连两个行政区的所有省属医疗机构和其他全民所有制公共医疗机构同时实施。同时,鼓励其他城市在满足购买使用、医疗保险支付政策和药品支付结算的前提下,以城市为单位参与。
在非试点地区,近日,由三明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和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办的公开号“三明医疗保险”发布消息称,全国药品集中采购组织“4+7”在三明选举中胜出。
试点扩张不是空点。据媒体报道,今年两会期间,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马表示,“4+7”大批量采购将进一步扩大范围,向全国推广,这项工作是应该做的。
据了解,国家医疗保险局发布了《国家组织的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监测计划》(以下简称《试点监测计划》),将对国家组织的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
试点监测计划表明,监测涉及四个方面:确保供应、确保使用(采购)、确保质量和控制成本。具体来说,供应保障的具体指标包括生产库存、停产复产、核心原辅材料的供应和价格、流通中的区域库存和收集。在使用方面,监测所选品种及其替代品的每月购买价格、购买数量、购买金额、累计购买数量、累计购买金额和处方。在质量方面,为药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设定了指标。在成本控制方面,主要监控因使用所选药物而产生的成本节约和药物使用结构变化。
据报道,将指定一名专门人员负责监测,并将每月收集、审查、总结、分析和提交数据。试运行将从4月1日开始,工作将从5月1日正式开始。“一方面,这种监测是为了及时发现问题和潜在风险,另一方面,通过试点效果,探索可以借鉴的内容,在下一个扩展。”据相关人士介绍,此次监测可作为下一次试点扩建的基础数据库。
标题:“4+7”带量采购试点有望扩围 未中标品种降价空间也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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