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50字,读完约2分钟
贺勋银行新闻近日,从裁判文书网获悉,中原银行一名退休员工非法吸收2400多万元公众存款,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半。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根据判决,被告李谋勇,男,1961年8月出生,汉族,高中毕业,退休,信阳市浉河区中原银行职员。2017年4月26日,他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保释候审,并于同年7月18日被捕。
原审判决认定,2012年3月5日,被告李慕勇注册成立了“新阳世和丁鑫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招聘管理人员,与“河南余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了资本投资合作协议,并在“上海惠惠华英股权投资中心”、“上海惠惠联股权投资中心”、“上海惠”以1.8%-2.3%的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吸收未指定社会团体存款,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
李慕勇将吸收资金汇入河南明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卡,并按吸收资金的2.4%获得提成,用于公司员工的工资、提成及个人投资和消费。李于2017年4月25日勇敢地向公安机关自首。
经审计,截至2017年4月21日,丁鑫公司非法吸收客户存款161笔,其中借款人121人,贷款本金合计2421.05万元,已归还贷款本金328,400元,未还贷款本金2388.21万元。其余40名借款人的贷款本金金额无法确认;共向161名借款人支付人民币1,254,4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谋勇违法成立公司,以股权投资的名义非法吸收社会不特定对象的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一审判决李慕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标题:中原银行一退休职工被判刑 高息吸收存款2400万未偿还
地址:http://www.ictaa.cn/hlwxw/110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