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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在过去,惩罚性赔偿只适用于少数领域,如消费者权益和商品房销售。“现在把惩罚性赔偿的概念应用到知识产权领域就足以表明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
外商投资法已进入倒计时,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急需的另一部法律《专利法》的修订预计将在今年内完成,业内广泛关注的惩罚性赔偿机制将进一步明确。
3月1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沈长宇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专利法的新修订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完善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侵权的违法成本,对故意侵权者规定最高五倍的惩罚性赔偿,这使侵权者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目前,这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
许多知识产权行业的人对《第一财经记者》表达了欢迎的态度。新浪微博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邓超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虽然如何登陆的细节尚未公布,但思维方式的转变是一个好现象。传统上,法人认为“惩罚性赔偿”是公法的一个概念,只有政府和其他公共当局才能实施处罚;但是,在民法中,平等主体之间不适用惩罚,只能弥补损失。如果赔偿大于损失,就可能导致道德风险。因此,在过去,惩罚性赔偿只适用于少数领域,如消费者权利和商品房销售。“现在把惩罚性赔偿的概念应用到知识产权领域就足以表明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他说。
与此同时,“提高知识产权审查的质量和效率”有一个明确的时间表:从去年开始,商标审查、发明专利审查和高价值专利审查的周期将在五年内逐步缩短,达到世界最快水平。沈长宇表示,今年年底前,商标复审周期将在过去6个月的基础上进一步缩短为5个月,高价值专利复审周期将在去年10%的基础上进一步缩短15%以上。
专利法的修改将明确惩罚性赔偿机制
去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专利法修正案(以下简称草案)。同一时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也首次审议了该草案。沈长宇在上述新闻发布会上说,专利法的修改预计将在今年内完成。一个重要方面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专利法的修改对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发明创造的促进具有重要意义。它将激励发明者,帮助保护创新,并更好地促进创新的转化和应用。”沈长宇说道。
一位深入参与草案起草的人士告诉《第一财经记者》,草案是去年12月提交全国人大的,这是第一次讨论。“但是这个法律草案要经过常委会两三次讨论才能通过。在正常情况下,如果分歧不大,一般的法律需要先读一读,再读二读和三读,所以今年4月至6月可能正式通过。”
《第一财经记者》此前获得的一些文件显示,该草案是多管齐下的,加强了对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让行业最关心增加专利侵权赔偿。对于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赔偿金额可以根据权利人遭受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或者专利许可费的倍数计算,在一至五倍以内确定;当赔偿金额难以计算时,法院可自行决定的赔偿金额将从现行专利法规定的1万元增加到100万元,再增加到10万元至500万元。
现行专利法没有明确规定专利侵权的赔偿金额,只是指出赔偿金额是根据权利人因侵权而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的,并参照专利许可费的倍数合理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应当参照专利许可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2015年12月2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的意见。《审查稿》对故意侵犯专利权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的情节、规模、损害后果等因素,判处“一次以上三次以下”的赔偿金额。该草案已提高到“一次以上五次以下”,但审查草案规定的最高赔偿金额已延长至500万元。
北京立方律师事务所主任谢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增加报酬将客观上提升知识产权的价值,保证发明人获得合理的回报,从而促进发明创造活动的持续良性循环。此次专利法修改的重点之一是规范和优化服务发明中企业与发明人之间的利益分配机制,这必然会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邓超说,惩罚性赔偿的问题在于赔偿金额的确定。由于知识产权的无形性,赔偿金额本身难以确定。“例如,美国有一个证据发现系统,可以获得对方的所有相关证据。但是,我国没有相应的制度,很难获得对方侵权的证据。例如,如果权利人和法院不知道被指控的侵权人的销售量和数量,他们就不能确定应该支付多少钱。另一方面,证据发现制度成本高昂,中国没有必要从中吸取教训。有必要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制度。”他说。
提高知识产权审查的效率
标题:专利法有望年内修订 惩罚性赔偿机制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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