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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启动了对公共租赁住房违规行为的专项核查行动
246转租公共租赁住房5年内不能再申请
(记者凌建一)公共租赁住房的每一个租户在租房前都必须遵守一条规定,如禁止转租、以各种名义出借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购房。尽管如此,仍有一部分人通过政府投资的公租房来承担风险和获利。日前,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通报了对公共租赁住房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
据了解,自去年5月31日以来,房管局对本市租住的同级公租房违法行为进行了专项查处,并对全市29个公租房小区的36623名住户进行了地毯式入户检查。通过物业管理、水电使用、车辆登记等多渠道信息核实。受理多批涉嫌违法违规投诉进行核查,开展多部门联动调查,重点核查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空家园等违法违规行为。
近年来,社会上有些人声称,他们可以在收费后帮助公共租赁住房。近日,南宁市房管局发现,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在网上平台或线下商店非法发布出租、转租、出借公共租赁住房信息,涉嫌非法出租公共租赁住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2月,市房管局通报了20家涉嫌违规的私营企业和5家违规在网上和门店发布公租房转租消息的中介机构,监控并要求取消6家有166套公租房租赁记录的门户网站,约谈了14家涉嫌违规的私营企业和510户社保家庭,并向48名不配合调查的住户发送了律师信函。此外,根据《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600个违规和违约家庭被制止。其中,354户低收入家庭有车(21户在申请虚假材料前买车的家庭在5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与此同时,246个被怀疑有空、转租和出借违法行为的担保家庭在停止保护后5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总共调查和收回了291栋非法和违约房屋。
下一步,房管局将继续加强对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违规行为的核查,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同时,对涉及的个人、企业和组织将记入不良信用档案,拒绝配合或涉嫌违法犯罪等案件将依法移交执法部门。同时,亦提醒市民申请租住公屋必须符合一些条件,在申请过程中无须缴付任何费用。任何“出租公租房若干年后可以申请产权证”的承诺都是虚假信息,打着这个旗号向承租人收费是违法的。
标题:南宁核查公租房违规违约 246户转租公租房5年内不得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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