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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央行发布的“三套”法规旨在率先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中央银行的三项规定:新的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和宏观审慎管理

新浪财经新闻2月2日消息,中国组织网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职能配置、内部结构和人员配置要求。

根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共有行政人员779名(其中财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人员15名)。有1名行长、4名副行长和92个部门级领导职位(包括财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3个领导职位、货币政策委员会副秘书长1个、党委专职副书记2个、政府纪律委员会秘书1个、老干部局领导职位3个)。

央行“三定”规定发布:设行长1名 副行长4名

全文如下:

第一条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是部级机构。

第三条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金融委员会)设在中国人民银行,接受金融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金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推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金融委员会的各项工作部署。 组织起草金融业改革发展重大规划,提出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重大政策建议。 协调建立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风险处置、消费者保护、信息共享等合作机制,承担指导地方金融改革、发展和监管的具体工作,制定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金融监管的问责办法,承担监管和问责工作。设立财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处理财务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事务。

央行“三定”规定发布:设行长1名 副行长4名

中国人民银行内部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财务委员会办公室的相关工作,并接受财务委员会办公室的协调和配合。

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贯彻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金融业改革开放和发展规划,承担全面研究和协调解决金融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促进金融业协调健康发展的责任。领导国家金融安全协调机制,维护国家金融安全。

(二)牵头建立宏观审慎管理框架,起草金融业重大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审慎监管基本制度,建立和完善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

(三)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和信贷政策,完善货币政策调控体系,负责宏观审慎管理。

(四)牵头防范和应对系统性金融风险,制定基本规则,对金融控股公司、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等金融集团进行监测、分析和综合监管,指导相关监管部门酌情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必要时经国务院批准对金融机构进行检查和监管,牵头组织制定和实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恢复和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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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承担最后贷款人的责任,负责检查和监督中央银行资本机构化解金融风险的使用情况。

(六)监督管理上述市场的银行间债券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票据市场、黄金市场及相关场外衍生品;牵头开展跨市场、跨区域金融风险的识别、预警和处置工作,负责跨领域金融业务的监控和评估,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统一的资产管理产品、企业信用债券市场及其衍生品市场基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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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负责制定和实施人民币汇率政策,促进人民币跨境和国际使用,维护国际收支平衡,实施外汇管理,跟踪监测国际国内金融市场和预警风险,监测管理跨境资本流动,持有、管理和运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

(八)牵头规划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协调监管实施,推进金融基础设施改革和互联互通,协调互联网金融监管。

(九)协调金融业综合统计,牵头制定金融业综合统计统一基本标准和工作机制,建设全国金融基础数据库,履行金融统计调查相关职责。

(十)组织制定金融业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金融标准化组织管理协调和金融技术相关工作,指导金融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

(十一)发行人民币并管理人民币流通。

(十二)统筹国家支付体系建设,实施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付结算业务规则,负责全国支付结算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13)管理国库。

(14)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全国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负责监控涉嫌洗钱和恐怖活动的资金。

(十五)管理征信行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6)参与与中国人民银行业务相关的全球经济金融治理,开展国际金融合作。

(十七)按照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十八)国家外汇管理局。

(十九)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标题:央行“三定”规定发布:设行长1名 副行长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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