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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5日,中国雨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雨润食品”)宣布,近日,雨润食品发现有报道称,朱贿赂南京中央商场员工,挪用中央商场公款,朱证实该报道不实。中国检察机关认为上述事件不构成挪用公款罪,并已主动撤回对朱的受贿罪和其他罪的指控。
据了解,朱是雨润集团的创始人,该集团拥有雨润食品和南京中央购物中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央购物中心”)。目前,朱担任雨润食品董事局名誉主席兼高级顾问,是中央商场的实际控制人。
中央购物中心也在1月25日发布了澄清声明。根据该公告,网络媒体近日转载了“E公司”的一篇不实报道,标题为:“朱失去联系之谜被揭开:购买中央商场行贿巨大,故意关闭商场造成数千万的损失。”
中央商场在公告中表示,第一,朱控股的迪化公司从二级市场收购招商局股份,只需要严格的程序、透明的信息和充分的对价,就可以按照《证券法》的规定完成招商局股份的收购。收购不需要任何人的帮助;二是2005年5月以后胡晓军等人不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不能利用职权帮助朱、、迪化公司后续收购国有股;第三,店铺的关闭符合《公司法》的规定,经董事会批准,程序合法,属于公司独立经营的范围,无需胡晓军等人的帮助。关于挪用公款问题,事实是当时的招商局主席胡晓军亲自决定将招商局4000万元的股份借给南京证券金融,这是一种企业的营利和创收行为,贷款本息已经收回,与朱无关。
标题:雨润否认祝义财行贿及挪用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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