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821字,读完约5分钟
随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SFDA”)的命令,以前炙手可热的“药妆品”市场将发生变化。近日,《今日北京商报》记者无法在淘宝、JD.com等电子商务平台上搜索“药妆”相关产品。然而,当淘宝搜索与“药妆品”一起被禁的“医用护肤品”时,仍然有很多产品。业内人士认为,“药妆品”的概念已经被国家禁止,打着“药妆品”旗号的企业和品牌无疑将结束其野蛮的增长,面临行业洗牌。
在线和离线是不同的
1月1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明确指出,“药妆”和“医用护肤品”是非法的。1月24日,《今日北京商报》记者发现,在淘宝网和京东网上搜索“药妆品”,结果显示“没有发现商品”。但截至发稿时,在淘宝上搜索“医用护肤品”时,仍能找到许多相关产品。
在JD.com,虽然“医用护肤品”的相关产品无法搜索,但系统推荐“医用护肤品”。根据指南搜索后,该页面显示了相关产品,如美国急救美容,科洛卡利亚和康妮博士。
值得注意的是,1月22日,由上海申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认证的森田美容原名称变更为森田品牌信息。这是否意味着森田将开始引领“药妆”行业的变革?对此,《今日北京商报》记者通过邮件采访了森田,但截至发稿时,对方没有回复。
虽然在网上,“药妆”相关产品被电子商务以不同的形式拒绝。但在线下,这是另一种情况。当《今日北京商报》记者走访之前,他们发现欧美化妆品、优贝化妆品等化妆品集散地的店铺仍然挂着“药妆品”的横幅。
在望京凯德商场,一家欧美药妆店的名称仍然挂着“欧美药妆”,而不到50米远的优贝药妆店只标有英文名称“ubskin”,但该店的标识仍然是一个类似医疗标志的十字符号。进入商店时,双方的店员都表示店里的产品是药妆品。
对此,《京华商报》记者采访了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李斌,他指出,在我国法律层面上并没有“药妆品”的概念,都是对非法商家或企业的虚假宣传。
根据中国现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化妆品的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不得标注适应症,不得宣传疗效。不得使用医学术语,不得在广告中宣传医学功能。因此,对于以化妆品名义注册或备案的产品,声称“药妆”的概念是非法的,如“药妆”和“医疗护肤产品”。
很难区分“药物”和“化妆品”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认为,药妆品长期以来一直被认为是由医生开发的,并被贴上了“安全可靠”的标签。基于此,企业开始追求“药妆”的概念,以抢占化妆品市场。
事实上,关于“药妆品”的概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指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在监管层面都没有“药妆品”的概念。在一些国家,有些产品同时具有美容目的,但这些产品应符合药品或药品的监管要求,并且没有专门针对化妆品管理的“药妆”的特殊鉴别方法。
这也在《今日北京商报》记者最近的访问中得到证实。在一个名为“罗氏波赛祛痘洁肤爽肤水”的样本产品上,贴有“本品不能替代药品”的字样。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有相关的标识。记者在一瓶“安万晶洁肤水”上发现,虽然没有药妆品的横幅,但经销商却是康特勒(上海)制药有限公司..
“事实上,国外知名药妆护肤品牌在药店销售历史悠久,出于监管等原因,在宣传中对使用‘药妆’一词较为谨慎,并尊重中国本身没有药妆的分类;相反,其他一些国内企业本身可能没有强大的科研能力。相反,他们积极倡导并使用‘药妆品’这个词来吸引消费者购买。”智云图品牌咨询公司创始人、资深营销人员蒋晓峰表示。
对此,上海恒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红军也指出,目前中国对“药品”和“化妆品”有明确的概念,而“药妆品”的概念似乎介于两者之间,实际上只属于其中之一,因此我们应该对两者的本质进行分析和分类,进而确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执法部门。
“目前,中国所谓的‘药妆品’实际上是化妆品,原则上应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药品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监管。今后,应根据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市场上销售的产品进行识别,以帮助消费者进一步区分药品和化妆品。”上海恒富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指出。
残酷的增长刹车
“药妆品”这一难以区分的概念造成了一个灰色地带,其“安全”的旗帜吸引了消费者蜂拥而至,企业也看中了这个吸金市场。“以富力坊丝绸为例,该品牌实际上是一种针对敏感皮肤的化妆品,但一些销售人员打着‘药妆品’的旗号销售,以吸引消费者。”上述未透露姓名的内部人士告诉《今日北京商报》记者。然而,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消费者,一位姓高的消费者表示,很难明确区分敏感性皮肤产品和药妆品。
标题:监管划红线 药妆急“变脸”,野蛮生长刹车
地址:http://www.ictaa.cn/hlwxw/142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