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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记者从中国银行业协会获悉,中国银行业协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黄金租赁专业委员会”)近日发布了金融租赁行业首次自律公约——《中国金融租赁行业自律公约》(以下简称“自律公约”)。《自律公约》规定,为了不断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质量,逐步降低售后业务和租回业务的比例,租赁财产必须归承租人所有并有权处分。
据报道,自律公约主要涉及遵守法律法规、业务制度建设、公司发展战略和员工管理。其中,主要包括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商业道德和行业自律原则、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制定发展战略规划、建立合理的定价体系、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建立租赁物业评估定价体系、降低销售和回租业务比例、加强自律管理和对所有成员机构员工的教育培训。
其中,《自律公约》第七条规定,定价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必须科学、严格,租赁价格水平应根据租赁物业的价值、其他成本和合理利润确定,严禁不计成本的市场恶性竞争。进一步完善租金、手续费和保证金的综合定价管理。定价策略应满足客户的实际需求,反映租赁行业的特点和优势,遵循行业惯例,不得通过各种不正当手段增加客户的融资成本。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时,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利率和汇率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利率和汇率浮动标准,并持续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10条提出,为了不断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质量,逐步降低售后业务和回租业务的比重,租赁财产必须真正归承租人所有并有权处分。租赁物业的购买价格应以不违反会计准则的合理价格为基础,不得低价或高价购买。抵押财产、所有权有争议的财产、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的财产或所有权有瑕疵的财产,不得作为售后回租业务的租赁财产。
金融租赁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主要从事金融租赁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自2007年银监会推进商业银行设立融资租赁公司试点工作以来,我国融资租赁业务逐步步入正轨,探索出一条健康快速发展的道路。截至2018年9月底,中国已有66家金融租赁公司开业,行业总资产超过2.5万亿元。
标题:首个金融租赁业公约发布:逐步降低售后回租的业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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