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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总体规划已经形成,将于今年正式出台。统筹全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加快企业年金发展、建立个人养老保险制度、试行递延所得税养老保险等一系列相关重大措施将陆续启动实施。此外,将努力建立提高养老金水平的机制,并将继续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和运营政策。
在全国范围内统筹养老保险迫在眉睫。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在接受《经济参考报》采访时表示,中国现行养老保险实行“中央设定目标、地方调整和弥补差距、基层协调和负责”的分级运行机制,这种机制的缺陷日益突出,对区域均衡发展、人口和资源结构及配置产生了重大影响。“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有必要改变顶层设计,实现全国养老保险统筹。”
“总体规划水平低是养老保险制度中最重要的问题,许多其他问题都是由此产生的。”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郑炳文在接受《经济信息日报》采访时表示,入不敷出的省份往往愿意提高总体规划水平,而资金规模较大的地区不太愿意实现国家总体规划。国家总体规划越早实现,对改革的阻力就越小。
今年,国家基本养老保险总体规划迎来了关键的一步,即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最近召开的总理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一条重要的改革消息,即今年我们将实施养老基金调整制度,中央政府将收取3%的统筹调整费。”郑炳文指出,从理论上讲,三个百分点的规模基本上可以解决当前个别地区的不平衡。这是实现国家总体规划前的有效过渡措施。
据有关专家介绍,今年将完善筹资机制,通过完善相关政策引导和鼓励城乡居民提高缴费水平,扩大个人账户积累规模,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及其在养老金中的比重。
杨燕绥告诉记者,在养老保险制度的顶层设计中,融资体系非常重要。一方面要依法明确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的支付责任,另一方面要巩固支付基础。目前养老保险费率为28%,而实际征缴率仅为16%左右,因此迫切需要依法建立工资申报制度。“此外,我们应该创新支付体系,建立个人权益的精算平衡机制。借鉴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经验,建立先降后升、多付的支付体系。”
记者了解到,在提高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方面,今年还将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待遇确定机制和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建立相对稳定规范的财政投入机制。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
标题:养老保险改革总体方案年内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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