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901字,读完约2分钟
本报北京3月7日电(记者李晨阳)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水平将继续提高,居民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将提高30元,其中一半用于大病保险。降低和统一大病保险的免赔额,报销比例从50%提高到60%。
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即政府通过招标选择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拨出一部分资金作为大病保险基金,并从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进一步保障了大病患者的高额医疗费用。
在这份政府报告中,给予大病保险福利可以进一步减轻重病患者和贫困人群的医疗负担。中国的大病保险制度始于广东省湛江市。2009年,湛江率先启动大病保险试点。2012年,根据国务院要求,有关部委总结各地大病保险试点情况,从2012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病保险试点。
根据各地情况,有“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社会救助”等做法。青海、安徽等省试点由保险公司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在盘锦、辽宁等地,经办工作覆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低保、优抚对象救助和工伤补充保险。
但是,我国大病保险的总体规划水平较低,在一些地区,制定大病保险时,扣除线很低,底线很高,这些问题亟待解决。此前,监管部门表示将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政策,优化方案设计,提高总体规划水平,扩大保障水平。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居民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其中一半用于大病保险,统一大病保险扣除线,提高报销比例。
大病保险将进一步扩大和升级。可以预见,未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将形成高效的衔接机制,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将更加完善。但是,由于大病保险实际上是一种准公共产品和政策性保险业务,它应坚持收支平衡和利润保证的原则,不能按照纯粹的商业健康保险进行管理和核算。
这就要求保险机构积极承担企业社会责任,大力推进大病保险,不断扩大保险供给。当然,保险公司也可以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与全国医疗保险体系接轨,促进与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保障各种补充医疗保险产品的供给,实现自付医疗费用,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一体化管理。
标题:生财有道丨政府工作报告给大病保险发红包啦!
地址:http://www.ictaa.cn/hlwxw/149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