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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昨天下午举行了一个定期新闻发布会,主题是提高养老院的服务质量。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南京市民政局近日出台了《关于提高南京市养老院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试行)》,该意见立足于政府主导,积极引导多种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国有闲置资产开发,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
《试行意见》将疗养院一次性建设补助标准提高到每张床位5000-15000元;护养院综合经营补助标准分类提高到每人每月200-300元。与此同时,老年大学将因在养老院设立教学点而获得一定的奖励。南京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与慈善发展处主任周新华介绍说,该项目分为优秀、一般和较差四个等级,分别获得5万元、4万元和3万元的奖励。
该意见还提出,养老院员工的岗位津贴应按其工作年限支付,基本标准为100-800元/月。将符合条件的优秀老年服务人员纳入“积分落户”对象。目前,公安局正在根据就业年限和教育背景修订细则,具体规定将于2019年发布。
标题:南京养老人才可“积分落户” 老年大学设教学点最高奖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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