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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和第四十八条的规定,HNA基金会及其三名前高管被中国证监会海事局发出警告信,并记录在资本市场诚信信息数据库中。
1月15日晚,由于违规担保和未能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NA基金会”)及其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首席财务官被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海南证监局”)发出警告信。
根据HNA基金会2017年4月15日的公告,为了共享金融机构的信贷资源,HNA基金会与其股东HNA实业签署了信贷互助保险框架协议。2017年,HNA实业及其关联企业将为HNA基金会及其下属企业提供500亿元的信用担保,HNA基金会及其下属企业将相互提供150亿元的担保金额(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协议还规定,HNA基金会在任何时候向另一方提供的担保金额不得超过另一方提供金额的30%(该相互保险金额包括现有的相互保险、原相互保险的延期或续保以及新的相互保险)。
当时,互助保险和30%的保证率得到了HNA基本股东大会的批准。
近日,海南证监局发现,在实际操作过程中,HNA基金会没有按照2017年披露的金额比例进行担保。
HNA基金会和HNA实业是关联方,实际控制人是海南慈航公益基金会。HNA实业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成为HNA基金会的重要股东,与HNA部门的许多企业都有关联。
海南证监局从HNA基金会2017年财务报告中发现,截至报告期末,HNA基金会从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获得担保121.18亿元,担保金额为115.69亿元。2017年末,两者的比例为95.47%,超过了当时股东大会30%的授权比例。HNA基金会越权未能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为此,海南证监局认为HNA基金会的上述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的相关规定,并向HNA基金会发出警告信,并将其记录在资本市场诚信信息数据库中。同时,海南证监局认为,在此次事件中,时任HNA基金会董事长的黄秋、时任董事会秘书的钱俊发、时任首席财务官的尚多旭是违规担保和信息披露的主要责任人,并向这三人发出了警告信,记录在资本市场诚信信息数据库中。
对此,HNA基金会1月15日晚表示,将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严格遵守《证券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强化规范操作意识,及时履行审查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据公开信息,HNA基金会是海航集团的一家物流企业,于2002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业务范围包括房地产、机场、工程建设、免税和酒店等。法、黄秋、尚多旭分别于2018年5月、9月、10月被发出行政监察警告信,辞去秘书、董事、财务总监职务。
标题:担保违规未及时披露 海航基础及三位前高管被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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