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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严禁转租和出借公共租赁住房家庭资格管理的通知》。根据通知,严禁转租或转借公共租赁住房。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取消非法家庭各类经济适用住房的资格,并将信息记录在不良信息档案中。从取消资格决定之日起,该家庭在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

北京住建委:违规转租公租房5年内禁购共有产权房

数据地图。中信。记者金硕照片

《通知》指出,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和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经营管理单位)应加强对住房保障家庭的警示教育,并书面告知保障家庭在办理公共租赁住房入住手续时遵守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相关规定,严禁转租或出借公共租赁住房,并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条款。

北京住建委:违规转租公租房5年内禁购共有产权房

根据通知,所有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应在社区的显著位置设立政策公告栏、举报箱和公示牌。公示语应明确写明“本小区(楼)为公共租赁住房,严禁转租和出借,违者必须追究责任”。同时,项目产权单位、管理单位、责任人和举报电话应予以公示。

北京住建委:违规转租公租房5年内禁购共有产权房

产权单位应每日宣传公共租赁住房政策,通过发放宣传册、张贴海报等方式引导和保护家庭合法合规用房,共同抵制转租、出借等违法违规行为。产权单位应加强日常巡查,及时掌握房屋使用情况,发现转租、转借行为,按照合同约定解除租赁合同,并向区住房保障部门报告。

北京住建委:违规转租公租房5年内禁购共有产权房

根据通知,如果区住房保障部门通过产权单位举报、群众举报、核查检查等方式,发现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涉嫌转租、转借等违法违规使用经济适用住房的行为。,应当同时启动家庭资格注销的核查。

经调查核实,该家庭确属非法使用的,区住房保障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决定,取消各类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包括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和市场租赁住房补贴),停止支付租金补贴,退还所租房屋,并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北京住建委:违规转租公租房5年内禁购共有产权房

区住房保障部门在作出上述决定的同时,在北京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中取消违规家庭的资格,并将取消资格的决定通知我。

根据通知,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在不良信息档案中记录取消各类保障性住房资格的信息,自取消资格决定之日起5年内,该家庭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含市场租赁补贴)和共有产权住房。如果你在5年后再次申请并获得备案资格,你应该优先获得市场租赁补贴。

北京住建委:违规转租公租房5年内禁购共有产权房

根据通知,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关于处理非法转租和转借家庭的决定,包括家庭信息、处理依据和处理结果,应在公共租赁住房社区的宣传栏中公布,并通过政府官方网站或媒体公布,以加强社会监督。市住房保障部门将相关资料同时抄送相关部门,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违法家庭实施联合处罚。

标题:北京住建委:违规转租公租房5年内禁购共有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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