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048字,读完约3分钟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22日透露,中山市税务、公安部门成功破获“606”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团伙案,抓获犯罪团伙主谋余某、谭某两人,缴获涉案工具一批,涉案金额近3亿元。
会计公司控制20/空壳公司虚开发票。
据报道,中山市税务部门在分析近两年增值税虚开发票数据时发现,很多案件涉及会计中介公司,因此成立了专门检查组对会计中介行业进行专项检查。
在随后对中山友邦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检查中,检查组发现该公司的电脑数据中有收取记账费的记录。为了避免“打草惊蛇”,检查组要求公安经济侦查部门提前介入,双方成立了专门小组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调查。
据调查,犯罪团伙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人们连夜赶到空大厦,证据却不见了。在这方面,工作队的税务警察相互合作,税务官员调查了在全国许多省市的收票企业中分发的2 414张增值税专用发票。警方通过通讯定位工具跟踪犯罪嫌疑人,利用天网系统锁定犯罪嫌疑人的活动区域,经过精心控制,分别在中山市石齐区和深圳市罗湖区抓获犯罪嫌疑人余某和谭某。审判后,两人供认了罪行。
据了解,俞某、谭某利用俞某非法取得的身份证注册空壳牌公司,中山州友邦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代理空壳牌公司申请for /きだよ0
使用同样的手法,俞敏洪通过在中山、广州和厦门的会计公司设立并控制了20家空空壳公司,并向全国19个省市的74家收票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今年3月,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对余、谭作出一审判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谭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严厉打击“一站式”虚开发票犯罪
一些犯罪分子为了获取经济利益,冒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风险,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赚钱工具”,结伙从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犯罪活动。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犯罪行为总是会留下痕迹。
国家税务总局干部学院教授、律师袁森庚对此案进行了分析,指出俞某、谭某利用会计机构实施犯罪,认为会计机构是完美的。然而,在税务和警察联合工作队的充分合作下,他们最终被逮捕。专案组通过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笔录、中介机构收取的费用等证据材料,以及税务机关核实的开具和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据材料,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证实了于、谭共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开票费非法获利的违法犯罪事实。
根据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额在10000元以上或者骗取国家税款在5000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诉。
标题:虚开增值税发票税额过万元要被追诉
地址:http://www.ictaa.cn/hlwxw/167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