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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特别附加费,如何扣除个人所得税?(政策解释)
《暂行办法》于20日开始征求公众意见
10月20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了《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抵扣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是11月4日。完成相关程序后,本暂行办法将于2019年1月1日依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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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com记者李照片
今年的税制改革非常有力。在提高起征点的同时,还首次增加了特殊的附加扣除项目,如儿童教育、继续教育、重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房租以及赡养老人。由于改革方案内容多、覆盖面广,税制改革分两步实施:从10月1日起,起征点由原来的3500元提高到5000元,许多人享受到了改革红利;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将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如何扣除这些特别附加费,个人可以减轻多少税务负担?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征求意见暂行办法草案明确规定了六项特殊扣除的原则和标准,并由相关专家进行了解释。
子女教育、赡养老人和其他费用可以从税收中扣除
根据《暂行办法》,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简便、切实减轻负担、改善民生的原则。具体扣除标准如下:
子女教育:纳税人子女的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费用,按每名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
继续教育:在规定的期限内,纳税人的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费用可按每年4800元或3600元的固定费率扣除。
大病医疗:纳税人个人一个纳税年度的医疗费用超过15000元的,可以在每年60000元的限额内据实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第一套住房贷款利息费用,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
房屋租金:纳税人及其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在主要工作城市租房所发生的租金费用可根据租房所在城市的不同从每月800元至1200元中扣除。
赡养老人:赡养60岁以上(含60岁)父母的纳税人,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扣除。
“从这些特殊扣除的标准来看,总的基调是‘宽’,即更好地遵循公平合理、切实减轻负担和改善民生的原则。”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的研究员孙刚认为,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扣除涉及数亿人,每个人的具体情况是不同的。如何扣除以及扣除多少是一个大问题。从操作层面来说,该方案试图简化复杂的问题,使普通人能够清楚地看到它们,而税务部门的实施则简单易行。
“以上六项扣除中,只有住房租金扣除标准为次区域标准,其他几项扣除为全国标准,大大降低了操作难度。”北京大学教授刘一表示,特别是对儿童教育而言,扣除范围从学前教育到博士教育,几乎所有3至30岁的儿童都包括在内,这一比例仍然很高。
假设月收入20000元享受4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可以减少70%
许多中年人又老又小,中间还有一笔抵押贷款。他们可以享受一个以上的特别额外扣除。那么,如果一个人同时享受几个扣除项目,总共可以节省多少税款?
专家们计算过这样一个账户:对大多数人来说,大病医疗不是日常开支,可以先排除在外。在剩下的五个扣款中,只能选择贷款利息和房租中的一个,这两个特殊的扣款不能同时享受。因此,大致有四个项目可以同时享受:儿童教育、继续教育、住房租金或抵押贷款利息以及赡养老人。
假设纳税人月工资为20000元(不含三险一金),税费改革前起征点为3500元,每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120元。
根据每月5000元的基本成本扣除标准和调整后的税率表,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590元,税负减轻近50%。
自2019年1月1日起,您每月将获得四项额外扣除:子女教育1000元、继续教育400元、房租1200元、赡养老人2000元,共计4600元。也就是说,扣除5000元的起征点后,纳税人的工资将被扣除4600元,其余部分将被征税。这样,他每月应纳税额为830元,比10月份节省了760元的税款。
“月收入20000元,税费改革前每月应纳税额3120元。改革后,提高起征点加四项附加扣除可以减少税收2290元,减轻税收负担73.40%。普通人能够真正感受到这种减税。”西南财经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李赣说,当然,减税幅度因人而异,取决于个人的工资收入和可以享受的额外扣除额。一般来说,家庭负担越重,人们可以享受的扣除就越多。
根据民生支出的变化,扣减的范围和标准将及时调整
标题:六大专项附加如何抵扣个税?能减轻多少?看专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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