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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1月9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发行监管问答——指导和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问答》)。

修订后的《监管问答》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明确规定了利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和偿还债务的监管要求;第二,在一定条件下再融资的时间间隔原则上由之前的18个月改为不少于6个月。

对此,当地一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一名人士向《国家商报》表示:“这对上市公司来说无疑是一件好事。以前,对再融资、并购和减少新规定的监管要求更严格,最近上市公司的流动性也很差。”

《国家商报》记者注意到,详细来说,内部的"输血"监管政策,有利于上市公司的融资已被密集介绍最近。

原则上,间隔不少于6个月

在11月9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证监会表示,为进一步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优化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功能,鼓励技术创新,引导和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证监会修订发布了《监管问答》。

具体而言,修订后的监管问答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明确利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和偿还债务的监管要求。如果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董事会决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筹集资金,所有筹集的资金可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和偿还债务。以其他方式募集资金的,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对于具有轻资产、高R&D投资特点的企业,如果补充流动性和债务偿还超过上述比例,应充分论证其合理性。

证监会:上市公司再融资时间间隔限制大幅缩短

二是调整再融资的时间间隔。允许以前筹集的资金基本用完或投资于未变更和未按计划投资的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和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受18个月融资间隔的限制,但相应间隔原则上不得少于6个月。

作为对这一变化的回应,当地一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一名人士告诉《国家商报》:“这对上市公司来说无疑是一件好事。以前,对再融资、并购和减少新规定的监管要求更严格,最近上市公司的流动性也很差。”

国家商报记者注意到,中国证监会上一次发布《发行监管问答——指导和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是在2017年2月17日,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发行前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总股本的20%。

二是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或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期不得少于前次募集资金到位之日起18个月。此前募集的资金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增发、配股和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条规定不适用于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优先股和创业板小规模快速融资。

证监会:上市公司再融资时间间隔限制大幅缩短

第三,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企业外,原则上不得进行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大额长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向他人出借资金、委托理财等金融投资。

积极出台融资优惠政策

最近,监管当局发布的有利于上市公司融资的政策可谓密集。据《国家商报》记者初步统计,包括:中国证监会10月8日正式启动的“小而快”并购重组审查机制;10月19日,中国证监会表示积极支持优质境外上市中资企业参与a股上市公司并购;10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宣布,企业计划上市和重组的时间间隔将从3年缩短至6个月;11月1日,中国证监会表示,将积极推进定向可转换债券作为并购支付工具的试点,支持包括民营上市公司在内的各类企业通过并购做强做大。

证监会:上市公司再融资时间间隔限制大幅缩短

此外,银监会于9月28日正式发布《商业银行金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表明允许公开发行的金融产品通过投资各种公共基金间接进入股市。11月7日,中国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对民营企业的贷款应初步考虑实现“125”目标,即在新增企业贷款中,大银行对民营企业的贷款不低于1/3,中小银行不低于2/3。经过三年的努力,银行业对民营企业的贷款不应低于新增企业贷款的50%。

证监会:上市公司再融资时间间隔限制大幅缩短

对此,华泰证券的研究报告称:“在监管的明确指导下,民营企业将成为这种广币向广信用传递的桥头堡。流动性支持的增加将有助于私营企业修复其信贷资格,实体经济的信贷环境有望改善。”

此外,地方政府最近出台了促进私营企业发展的措施,同时加快了对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的纾困资金。

华创证券研究报告称:“在监管政策的执行层面,出台了一系列实施细则,对前期过于严格和苛刻的政策进行了适度放松,以减少金融去杠杆化对实体经济的潜在负面影响。解决股权质押风险和民营企业融资问题。”

标题:证监会:上市公司再融资时间间隔限制大幅缩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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