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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高层官员对民营企业发展的坚定支持,最近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及时开展专项清债行动,解决政府部门和大型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债务的问题。

昨日,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即将开展的专项清债行动是中央政府近期出台的一系列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减轻民营企业发展负担、激发民营企业发展活力的举措之一,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民营企业可持续发展和壮大的高度重视。目前,在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的情况下,拖欠账款现象明显加剧了民营企业的资金周转压力,增加了民营企业的资本成本。

民企发展再迎利好 国企拖欠账款“限期清零”

“通过开展专项清债行动,无疑将有效盘活民营企业资金,加快民营企业资金周转,有助于缓解融资压力,进一步降低占用成本。”刘兴国说道。

会议明确表示,专项债务清理活动由国务院监管,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审计部门应介入。如果出现这种问题,就必须建立一个分类账,以便“在有限的时间内结清欠款”。严重拖欠应列入失信“黑名单”,责任人应受到严惩。如果地方政府或部门未能偿还欠款,中央政府应采取措施,如扣减其国库存款或相应减少转移支付,以结清欠款。大力清理和规范工程建设领域的保证金,大幅增加商业债务违约成本,禁止新的欠款发生。债务清偿情况应在明年春节前向国务院报告。

民企发展再迎利好 国企拖欠账款“限期清零”

“客观地说,当前民营企业面临的金融危机不仅是市场低迷和政策压力过大造成的,也是许多民营企业在市场融资环境良好时盲目扩张造成的,这也是目前运营维护资金不可持续的重要原因。”360金融ppp研究中心研究总监唐川表示,在近期一系列金融政策的支持下,民营企业应该制定具有战略和规则的发展战略,使其经营健康、专业,而不是盲目追逐热点。只有在低迷的市场中实现稳定运行,他们才有机会享受政策带来的好处,在“春天”到来时走上高质量发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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