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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内旅游业中,商标抢注现象再次出现。近日,日本著名旅游吉祥物“熊本熊”在中国注册商标,并宣布在中国更名。11月11日,《京华今日》记者登陆熊本网站,发现“熊本熊”已更名为“酷马蒙”。事实上,在我国,知名旅游资源正被商家“抢滩”,商标注册现象频繁出现,这一举动很可能会严重损害无形资产。因此,一些专家建议中国应尽快将原产地商标保护提上立法议程。
《新京报》记者发现,早在2014年2月,中国就有人在第18类皮具和第25类服装鞋帽中申请并成功注册了“熊本熊”商标。此外,至今仍有许多企业申请注册类似的商标。据商标网报道,今年9月以来,日本熊本县已提交39件“熊本熊”商标申请,目前商标状况显示“待实质性审查”。
还值得注意的是,日本熊本县县长宣布,从2018年1月8日起,将允许海外企业围绕吉祥物“熊本熊”生产和销售商品。使用“熊本熊”形象的海外企业将收取零售价格的5%-7%作为特许权使用费,并与广告公司合作接受国家的申请。在此之前,原则上禁止这种商业活动。
数据显示,从2010年到2011年,“熊本熊”给熊本县带来了12亿美元的经济效益,包括观光和产品销售,以及相当于9000万美元的广告和宣传效果。从2011年到2013年,它还为熊本县带来了1244亿日元的经济效益。据业内人士称,知识产权在推动旅游业方面的作用显而易见。
事实上,近年来,旅游目的地注册商标在中国频频出现。去年,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王世华公开表示,敦煌、莫高窟等一系列带有明显敦煌标志的商标被甘肃境外的企业或个人注册,造成甘肃无形资产严重流失。此外,天涯海角、张家界和鼓浪屿等景点都曾与注册同名商标的商家发生过纠纷。
有专家表示,随着旅游市场的成熟,旅游资源和景区注册商标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这些旅游景点的商标一旦丢失,旅游目的地和景区将失去商标的使用权,在宣传时会遇到阻力,不利于其知名度。
资深旅游专家王兴斌指出,对于旅游商标,一方面旅游目的地应尽快注册和申报,同时注册与商标周边相关的标志,甚至包括发音相同的词语;另一方面,国家有关部门应进一步保护旅游目的地资源,将相关的商标保护提上立法议程。
标题:商标被抢注 熊本熊改名“酷MA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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