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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47批药品不符合项的通知》(2018年第110号),称哈尔滨医药集团唐诗逸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23家企业生产的47批药品经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4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后不符合要求。
具体来说,根据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的检验,包括哈尔滨医药集团唐诗逸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在内的10家企业生产的11批槟榔不符合要求,其中包括黄曲霉毒素。另外,经中国食品药品检验所等三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太仓制药厂等13家企业生产的24批盐酸多塞平片、10批鸡内金、1批卫青黄连丸(水丸)和1批灵芝胶囊不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为重量差异和微生物限度。
标题:哈药集团等企业的47批次药品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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