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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融人寿的创始人陈远(音译)日子不好过。《新京报》记者独家获悉,陈元已被北京法院列为背信遗嘱执行人(俗称老赖),并被限制消费。

11月2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获得一份限制消费令,用以证明法院于2018年7月6日立案执行申请人李申请执行陈元的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合同一案。由于陈元未能在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支付义务,法院对陈元采取了消费限制措施。

北京法院将中融人寿创始人陈远列为老赖、限制消费

陈远被限制实施以下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和消费行为:(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火车软卧、轮船等二等舱;(二)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的高消费;(三)购买房地产或新建、扩建、高档装修住房;(四)租用高档写字楼、酒店、公寓等办公场所;(五)购买非经营必需的车辆;(6)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成本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9)生活和工作中不必要的其他消费行为,如乘坐全组动车组列车和其他动车组列车的头等舱座位。

北京法院将中融人寿创始人陈远列为老赖、限制消费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在发给陈远的限制消费令中表示,如果您因生活需要从事上述禁止消费活动,您应当向本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违反限制消费令,经调查属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法院将中融人寿创始人陈远列为老赖、限制消费

据《新京报》记者了解,一个名叫陈远的人在最高法院行政信息平台上被列为老来,他的身份证号码是1101081967****1438。执行法院是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0月24日发布。

2015年,中国保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披露陈远的身份证号码为11010819670630xxxx。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上述法院将陈远列为(2018)北京0102第6573号案件号,与限制令中的案件号一致;执行依据文件号为(2016)民初字第0102号,根据(2016)民初字第3503号文件判断,陈远是中融人寿保险的创始人。

据报道,陈远出生于1967年。根据他的自我报告,20世纪90年代,他在上海靠证券起家。2004年至2010年,他担任中科华英董事长(600110,2016年2月更名为诺德);2009年,他开始创办中融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并于2010年3月获得中国保监会批准。同年,他开始担任中融人寿保险董事长;2013年6月,他担任中融人寿保险董事长兼总裁。

北京法院将中融人寿创始人陈远列为老赖、限制消费

2016年4月,《中国商报》报道称,陈远的手机自4月21日以来一直处于关机状态。知情人说,他已被警方带走调查,因为他参与“非法借款5亿元”。

今年10月,《新京报》独家报道称,陈远于2016年4月21日被拘留,于同年5月27日被捕,并于2017年10月26日被保释。

《新京报》记者还独家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二审裁定,陈元犯有非法使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判决已经执行,罚金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缴纳)。

“中融人寿保险公司非法动用了13笔资金,每笔从500万元到1.1亿元不等,累计金额达5.24亿元。非法使用资金数额巨大且有多次;非法使用资金的起止时间为2011年12月至2013年11月,时间跨度大,资本风险持续时间长;另外,中融人寿保险公司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没有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资金使用风险较高;他们通过签订虚假合同,恶意逃避监管,侵害股东利益,使巨额资金的使用处于不确定状态,对社会有害,依法应视为严重犯罪。”

北京法院将中融人寿创始人陈远列为老赖、限制消费

目前,中融人寿保险隶属于民营金融控股集团中天金融,股东包括贵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中润和创投资有限公司、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深圳力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

标题:北京法院将中融人寿创始人陈远列为老赖、限制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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