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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必须谨慎对待信息披露,在涉及第三方信息披露时,必须获得第三方的认可。"
最近,洪钟,一只“仙股”,已经成为股票市场的“净红股”和“明星股”。首先,在8月28日,该股票有一个“一个字”的每日限额,然后在当天交易中停止交易,第二天它以23.08%的幅度脱离了“地空板”。
洪钟股票的奇怪趋势显然是投资者亏损的表现,这实际上加剧了洪钟股票的投资风险。这种奇怪趋势的原因是相关信息披露中的“神仙打架”。
自8月15日成为仙股以来,洪钟股票一直面临强制退市的压力。根据目前的退市制度,当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面值时,公司将被迫退出市场。因此,如何摆脱“便士股票”的困境成为洪钟的当务之急。
从洪钟股份有限公司8月27日晚发布的“债务重组与管理托管”协议来看,公司确实在为此努力。根据协议,嘉多宝和伊尹资本将重组洪钟和洪钟集团的债务,同时,嘉多宝和伊尹资本将向洪钟和洪钟集团注入优质项目,提供流动性支持,帮助洪钟和洪钟集团化解当前的债务危机。这一消息刺激了洪钟股票在28日达到每日“1”的涨停。
但是,洪钟集团发布的债务重组和管理托管协议并未得到嘉多宝的认可。28日上午,佳多宝集团发表声明否认已签署《管理托管及债务重组协议》,并完全不知道协议内容。并表示,洪钟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中描述的嘉多宝集团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数据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
正是基于两家公司消息的严重冲突,洪钟股票在28日停牌。与此同时,深交所也发出了关注函,要求洪钟股份有限公司解释签署《债务重组与运营托管协议》。因此,28日晚,洪钟表示,该协议是在各方见证下签署的,公司认为该协议的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嘉多宝集团向公司提供了嘉多宝集团的经营和财务数据,公司在公告中如实披露。因此,嘉多宝的声明和洪钟的信息披露继续上演“神仙打架”的局面。
然而,这种“神仙斗”式的信息披露显然违背了信息披露的初衷,是对投资者不负责任的做法。信息披露是为了增加上市公司的透明度,使投资者能够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然而,这种“神仙打架”式的信息披露让投资者很难做出正确的判断。因此,应严格禁止此类信息披露。
首先,上市公司必须谨慎对待信息披露,在涉及第三方信息披露时,必须获得第三方的认可。像洪钟有限公司这样涉及债务重组和管理托管的重要事项,仅有一个客户是不够的。有必要与嘉多宝公司取得广泛的联系。从客户使用的公章来看,明显不同于嘉多宝公司的公章,容易导致“萝卜印”事件的出现,这也是洪钟有限公司在双方达成协议时不谨慎的原因。
其次,在“斗仙”的情况下,上市公司再次披露的信息必须就“斗仙”的问题达成一致,而不是自言自语,将“斗仙”进行到底。在这个问题上,上市公司和交易所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另外,在“不朽之战”的信息不统一的情况下,上市公司的股票应该停牌,而不是允许上市公司的股票继续交易。在这个问题上,交易所强调恢复交易是有偏见的。例如,8月29日,洪钟股票的“天地板”走势明显凸显了在“不朽之战”背景下当日交易股票的风险。独立财经作家专栏作家皮海州
标题:信息披露“神仙打架”上市公司应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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