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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8月31日电今天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就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等法律问题进行了讨论。NPC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行政法室副主任张桂龙(张若梦摄中国网)
以下是书面记录:
记者:我们一直特别关注环境问题,询问有关刚刚通过的《土壤污染防治法》的问题。我想问这项法例的意义和必要性是甚么。谢谢你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副主任张桂龙: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5月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提出,老百姓应该安心吃饭、安心生活。这部法律是为了保证和实现人们在生活和饮食中的内心安宁。土壤污染与空气污染和水污染非常不同。一个是隐藏。空气和水污染是直观的,人类的感官可以感觉到。然而,土壤污染只能通过取样和测试仪器和设备来感知。其次,土壤中有污染物,它们不会在今天或明天很快出现。国际经验只能在十年或二十年后才能显现。第三,它是累积性的,多年积累的污染物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作用。此外,原因是不同的。除人为排放外,大气沉降和土壤本身的高背景值会增加土壤中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因此,迫切需要制定这样一部法律。在我国以往的法律中,环境保护法等法律也对防治土壤污染提出了一些要求,但这些要求都是相对原则性的,分散的,侧重于防治,因此如何控制土壤中存在的污染仍需规范,因此需要专门的法律来调控土壤污染。
这部法律的颁布意义重大。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防治土壤污染的决策部署。二是完善有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特别是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法律体系。第三,为我国开展土壤防治工作,为“固守净土”提供法律保障。谢谢你
标题:人大法工委谈土壤污染防治法:为净土保卫战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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