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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中国证监会依法对8起案件进行了行政处罚。对万家文化(现更名为祥源文化)、万家集团、孔德永等违法信息披露案件进行处罚,万家文化被警告并罚款60万元,万家集团被警告并罚款60万元,孔德永被警告并罚款120万元。其中,对万家文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对万家集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根据法律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因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其业务收入被没收150万元,罚款450万元。直接负责的负责人张孝义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直接责任人高德辉、谭荣分别给予警告、罚款8万元;根据法律规定,华中证券因失职受到处罚,华中证券的业务收入被没收10万元,罚款30万元。对直接负责的魏和穆晓芳分别给予警告和罚款10万元和5万元。
此外,浙江、北京、广东、湖北、江苏等地的证监局对五家违反法律法规的本地公司进行了处罚。其中,浙江省证监局依法对万隆评估违法案件进行处罚,责令万隆评估纠正,没收其业务收入52万元,并处以52万元罚款。对直接责任监事侯、刘喜光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中国证监会发言人高丽8月24日表示,上述案件中,存在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及其他相关主体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以及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未尽职调查案件。这两类案件有时相互伴随,它们在事实认定上是相关的,在责任追究上是有区别的。在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框架下,证券服务机构的核心职能之一是通过勤奋的专业工作提高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增加公众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信任度,为信息获取能力、专业判断能力和风险识别能力较差的中小投资者提供投资参考。上市公司遵守信息披露义务和中介机构遵守尽职调查义务应符合法律规定的底线,并应相互促进,发挥各自的优势。
高丽表示,在执法过程中,证监会既不会仅仅因为上市公司等主体信息披露不实而“推回”证券服务机构的责任,也不会因为上市公司等主体信息披露状况良好而忽视对证券服务机构的监管。各种主体都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共建良好的信息披露生态。中国证监会将继续加强对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和证券服务机构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督促各类信息披露单位和证券服务机构遵守法律法规,勤勉尽责,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标题:证监会对8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万家文化等涉信息披露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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