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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投资理财和股票上市的名义,据说从事金融创新和集资诈骗。曾经轰动一时的金融城案件最近终于得到了审理。

2018年8月23日下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包括“金融城”董明在内的28人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

审判结果如下:领导人被判处有期徒刑,没收财产1亿元;另外27人也被判刑;这笔钱将返还给筹资参与者;返还基金中的募集参与人;存档的资产归还给筹资参与者;不足的责令继续退还赔偿金。

1.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董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亿元;

2.被告人王、葛少勇、杨小山、柯立新等27人,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3年以下,缓刑3年,并处罚金;

3.被盗资金将继续由公安机关追回,追回的部分将依法按比例返还给集资参与者;

4.案件中被扣押和冻结的基金将依法按比例返还给集资参与者;

5.案件中扣押的财物、车辆、股权和物品发生变更后,将依法按比例返还给集资参与者

6.不足部分责令继续退还赔偿金,并按同样原则另行报销。

照片:金融城诈骗案被宣布

5亿元集资诈骗案

根据庭审和媒体报道,我们可以整理出金融城的诈骗案件。

犯罪事实如下。2009年3月,被告董明成立深圳金融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深圳金融城网络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并建立了互联网投融资平台。

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董明等人通过投资理财、入股等方式非法集资。通过自筹资金、“退旧还新”和截留融资资金等方式非法控制融资资金,向5240人非法集资49.45亿元。

从5240人非法集资约50亿元,但并未真正用于生产经营,生产经营所得无法支付集资本息。本金和利息通过借新还旧的方式归还。数额巨大,情况特别严重。这个问题变得很大,扰乱了金融秩序。

法院认为,被告人董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集资,与集资规模明显不成比例。生产经营活动的盈利能力不可能支付全部本金和利息,本金和利息主要通过借入新的本金和利息来偿还,这使得集资款无法归还。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构成集资诈骗罪。

号称"央行直接监管"的融资平台宣判了!

王、、葛少勇、杨小山、柯立新等27名被告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他们的所有行为都构成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根据各被告的事实、性质、情节、数额和社会危害程度,本院作出上述判决。

宣布金融创新将在美国上市

金融城的本质是一个发展p2p贷款业务的平台。自2015年以来,巨额投资项目的本金和利息无法支付的问题频频曝光。

然而,这样一个平台可以愚弄5000多人,涉及金额高达50亿元。一方面,它向投资者宣称要在美国上市,另一方面,它把自己包装成各种奇特的金融创新概念。

据调查部门介绍,自2013年9月以来,金融城宣布在美国上市,并变相向投资者发行内部上市股票,即“融资股份”,先后吸收1000多人以现金购买“融资股份”,购买金额达到4亿元。

自2015年初以来,首犯董某明知其控制的湖北宏安龙发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没有任何业务,仍让这些公司在融资城平台上发布虚假投资项目,欺骗投资者投资,挪用和占用投资资金4亿多元。

据《证券时报》报道,金融城官方网站展示的功能可以概括为“p2p+企业资产转移+金融信息中介+项目投资”。它一直有意识地使用一些“创新”的术语,以区别于任何其他互联网金融格式。

例如,投资者/借款人被称为“网络所有者”,对标的性质的描述被称为“服务需求”,资产组合的融资人被称为“经营者”,类似于转让人的角色被称为“组合服务提供者”,项目在融资过程中的信息发布被称为“路演”,它概括了各种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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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称为中央银行对支付宝的监管

金融城也在捉弄投资者。第三方基金监管尚未开始,但它被打包成一个监管账户。

当时金融城的规定如下:“您必须使用网上银行或在银行柜台直接转账至以下任何一个‘金融城系统中的指定银行账户’。如果您的银行帐户与您的某个监管帐户关联,资金将自动进入您的关联监管帐户。”。

然而,《证券时报》记者曾在报道中质疑融资城没有启动第三方基金监管,投资者账户没有与平台自身账户隔离,这可能引发基金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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