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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了《河南省银监局关于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的决定》(余音建飞决字[2018]66号)。
根据该决定,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陈晓东,该分行办理信贷业务(涉及两户)严重失职,违反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土地抵押贷款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1〕77号)第四条和《商业银行授信尽职指引》(银监发〔2004〕51号)第十五条的规定。在这方面,和丁仁普洪负责部门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河南银监局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处以100万元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对丁、、任普洪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7月19日。
标题:办理信贷业务严重不审慎 农发行河南省分行被罚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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