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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扩大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养老保险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从8月份起,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养老保险(以下简称“逐户养老保险”)应扩展至全国。
业内人士指出,从2014年至今的四年试点实践来看,“户对户养老保险”的市场参与度不高。下一步,要尽快解决当前项目推广中保险企业配套政策落实、风险控制等相关因素。
多因素养老保险进展缓慢
所谓“户对户养老保险”,是一种将住房抵押贷款和终身养老保险相结合的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简而言之,老年人把他们的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这样他们不仅可以继续生活,而且每个月还可以从保险公司得到一笔保险金。他们死后,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处理他们的房子来获得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这种模式使那些住在价值较高但收入较低的房子里的老年人每月能得到一大笔养老金,从而改善他们的老年生活。
目前,住房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然而,在过去的四年里,虽然许多保险公司都获得了试点资格,但实际上只有幸福人寿保险公司开始了它的业务。截至2018年7月底,幸福人寿共承保139份保单(99户),共签署201份保单(141户),其中北京、上海和广州占80%。
《幸福生活》相关人士指出,目前住房养老保险进展缓慢,其问题主要在于需求疲软、供给不足和制度交易环境不成熟。比如,养老金中没有考虑通货膨胀,除了传统的长寿风险和利率风险外,还有房价波动、现金流动性、舆论和法律政策、住房处置等风险,给保险公司带来了巨大的挑战,需要政府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业内人士表示:“这种模式目前缺乏配套的落地政策,再加上人们观念和房价波动等因素,市场参与度低是不可避免的。例如,在目前的模式下,老年人领取的养老金是固定的,但死后财产的变现价值可能低于积累的养老金,由此产生的资金缺口由保险公司单独承担。”
建议逐步扩大抵押财产的范围
业内人士指出,“老年住房”试点工作已经结束,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下一步,顶层设计对“老年住宅”的开发尤为重要。基于“老年住宅”未来的发展潜力,保险行业应尽快解决当前项目推广中存在的障碍,打破僵局。
在产品供给方面,业内人士建议,“以房养老”可以由政府和市场“共担风险、共受益”。具体来说,政府可以设立一个补偿基金,补贴因房价波动等不确定因素造成的机构损失。此外,政府可以帮助有困难的老人支付中介费用,如房屋初估。
在产品服务层面,保险公司可以与护理机构合作或建立自己的护理服务体系。这种措施有助于防止保险公司变相以住房养老为名的行为。通过提供全面的养老服务,“挨家挨户养老”从养老地产中分离出来。
业内人士建议,在向全国推广的过程中,可以考虑逐步扩大抵押房地产的范围,包括其他类型的房地产,如商业房地产、共有产权住房、农村宅基地房地产和农村家庭承包土地使用权等。,以解决更多老年人的收入问题。
“老年住房”涉及保险、房地产、信贷等金融环节,在监管方面也需要中国保监会及相关部门的管理。通知指出,保险机构在开展全国推广的同时,要做好金融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综合调研和判断,加强“户对户养老保险”的风险防范,同时积极创新产品,丰富保障内容,有效满足社会养老需求。
标题:以房养老保险将向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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