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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淀粉及淀粉制品、蔬菜制品、饮料、茶叶及相关产品等4种食品的59批样品进行了抽查,其中55批合格,4批不合格。

详情如下:

一、抽样检验概况

所有抽样样本都遵循随机抽样的原则。抽样11批淀粉及淀粉制品样品和1批不合格样品;13批蔬菜产品和1批不合格样品;23批饮料样品和2批不合格样品;对12批茶叶及相关产品进行了抽样,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样品产品

(1)“食用原粉”样品(商标:金(艺术字)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8年2月01日,规格:150克/袋)由平南县丹珠镇杂货店销售的名义上的“广西梧州金朝林贸易有限公司”生产,检测到的菌落总数为13.3 × 11。②2.6×104 cfu/g;③4.0×104 cfu/g;④4.0×104 cfu/g;⑤2.0×104cfu/g,标准规定的检测值为n = 5,c = 2,m = 104 cfu/g,m = 105 cfu/g。

4批次食品不合格 涉及广西梧州金超林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等

(2)广西兴业姬发食品厂生产的“白胡椒酸料(泡菜)”样品(商标:姬发,生产日期/批号:2018-05-22,规格:900克/瓶),混合时防腐剂各自消耗量与其最大消耗量之比之和为1.24,标准规定的检测值≤1。

(3)贵港双一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双一绿豆奶昔”样品(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8-05-02,规格:300克/杯),检测菌落总数为(1)5.8×104 cfu/g;(2)8.8×104 cfu/g;(3)1.4×105 cfu/g;(4)6.4×104 cfu/g;(5) 6.2×104cfu/g,标准规定的检测值为n=5,c=2,m=100cfu/g,m = 10000 cfu/g。

4批次食品不合格 涉及广西梧州金超林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等

(4)广西桂平县纯杰李朗餐饮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样品(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8年5月23日,规格:18.9升/桶)由广西桂平县硒饮用泉水有限公司销售,铜绿假单胞菌检测值① < 1 CFU/250毫升;②< 1cfu/250ml;③44 cfu/250ml;④< 1cfu/250ml;⑤ < 1 cfu/250 ml,标准中规定的检测值为n=5,c=0,m=0cfu/250ml。

标题:4批次食品不合格 涉及广西梧州金超林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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