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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国家新闻网”报道,生态环境部目前正在对消耗臭氧层物质(ods)进行专项执法,河北、福建、甘肃等地已部署企业查找非法消耗臭氧层物质。
臭氧层是指平流层中臭氧浓度相对较高的部分,距地面15-50公里,被称为“地球上生命生存和繁衍的保护伞”。最近的研究表明,大气中的一种消耗臭氧层物质——氟氯化碳-11的浓度明显下降,增加的排放量主要来自东亚,这可能对臭氧层构成威胁。为此,生态环境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臭氧消耗物质执法专项行动,组织了对各地聚氨酯泡沫企业和组合聚醚企业的全面调查,追查了可能非法生产臭氧消耗物质特别是氟利昂-11的企业。
生态环境部发言人刘有斌表示,此次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将依法受到严惩。他说,生态和环境部对非法生产和使用臭氧消耗物质采取零容忍态度。一旦在中国发现任何企业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他们将坚决打击,非法生产和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的企业必须付出惨痛的代价。
生态环境部8月4日宣布,目前,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已经组建了联合工作组,要求廊坊市和沧州市进行自查,取得实效。福建、四川、重庆等地也建立了专项行动联动机制,今天(5日)开始对生产和使用臭氧消耗物质的重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刘有斌还提醒说,如果公众发现此类违法问题的线索,他们可以向环保部门举报。一旦被证实,他们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标题:生态环境部:对非法生产消耗臭氧层物质的企业将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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