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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天津将对“两高一盈”(高能耗、高污染、产能严重过剩)等行业实行更高的累进加价标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减少污水排放,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根据天津市近日发布的《关于制定天津市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试行)》,今后,如果天津市“两高一盈”等行业用水量在定额范围内,将执行当地非居民用水价格;用水量超过定额,实行累进加价。
具体加价标准为:第一档为定额内用水,按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非居民自来水销售价格执行;第二档为10%以内(含10%)的超定额用水,水费按自来水基本水价的1倍收取;第三档为超定额10%至20%以上(含20%)的用水,水费按基本水价的两倍收取;在第四档,如果用水量超出定额20%,水费将按基本水价的3倍收取。
记者了解到,按照“取之于水,用之于水”的原则,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由供水企业收取,作为供水企业改造供水管网和户表、改善计量设施、改善水质的收入。
标题:天津:将对“两高一剩”等行业用水实行累进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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