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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8月7日电8月6日,国务院调查组公布了吉林省长春长生公司非法生产狂犬病疫苗的调查进展。

据调查组了解,自2014年4月以来,长春长生公司在生产狂犬病疫苗过程中严重违反了良好生产规范和国家药品标准的相关规定,部分批次混有过期原液,日期和批号填写不实,部分批次标注生产日期后移。目前,召回正在进行中。本案涉及的疫苗已销往国外,通知和召回工作也同时开始。

国务院调查组公布吉林长春长生公司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案件进展

为评估市场涉及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风险,国务院调查组成立了由病毒学、疫苗学、流行病学、临床医学、疫苗接种、卫生应急和质量控制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并进行了深入调查和分析。专家组专家的综合评估表明,如果疫苗接种程序尚未完成,接种单位将继续免费从其他公司接种合格疫苗。根据狂犬病的特点,那些已经完成疫苗接种计划的人不需要再植。接受者愿意补种的,接种单位在告知预防控制知识、疫苗保护效果和接种后注意事项后,可以免费补种。根据世界卫生组织2018年4月发布的狂犬病报告,狂犬病的潜伏期通常为1-3个月,很少超过1年。

标题:国务院调查组公布吉林长春长生公司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案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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