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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中国的信息消费将达到5万亿元的大规模生产规模,信息消费将从无处不在走向个性化,从碎片化走向全景式,从数量走向质量,从满足持续需求走向挖掘长尾需求。然而,在提升信息消费的过程中,一些市场缺陷仍然需要填补。要扩大信息消费,必须消除相关的市场痛点,系统地提高质量,在供给方面进行创新,大力培育信息消费环境。
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了《扩大和提升信息消费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从优化有效供给能力、夯实信息消费基础、增强信息消费者权能等方面明确了提升信息消费的政策框架和支撑条件,提出了到2020年中国信息消费规模将达到6万亿元的规划目标。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国内信息消费规模达到2.3万亿元,同比增长15%,是同期国内生产总值增速的2.2倍。据初步估计,今年中国的信息消费将达到5万亿元的大规模生产规模,信息消费将从无处不在走向个性化,从碎片化走向全景化,从数量化走向质量化,从满足持续需求走向挖掘长尾需求。然而,在提升信息消费的过程中,一些市场缺陷仍然需要填补。
首先,内容是定性或定量的。传统电子商务平台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都极大地拓展了physical/きだよきだよよきだよだよきだだよききだよよよ1,因为信息消费在虚拟场景中完成交易,消费者不能直接接触商品,缺乏必要的识别技能,所以一些假冒伪劣商品可能变得肆无忌惮。
第二,有效供给水平不高。除了商品和服务的整体发展和供给滞后于需求创新的进程之外,制造企业柔性生产功能和聚集利用功能的缺乏也制约了个体需求的满足。此外,电子产品作为信息消费的重要切入点,基本停留在手机、电脑等传统产品上,而可穿戴设备、虚拟现实、智能汽车等新设备由于技术水平低或普及度不够,限制了消费规模的扩大。此外,目前电信运营商的改革更多地集中在流量和资费的小幅调整上,一些地方与信息消费体验相关的网络传输速度变化不大。
第三,消费环境亟待改善。首先,用户的个人消费已经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和转售,各种骚扰电话和欺诈短信给消费者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带来了侵害;其次,为了商业利益,各大专业网站和网上商业平台无法控制地推送商业信息,这使得真假难辨,扰乱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
为了扩大信息消费,有必要消除相关的市场痛点,并在供应方实施系统的质量改进和创新。一方面,要通过构建智能工业平台和第三方智能服务系统,促进制造产品的开发和定制化改造及生产能力的提高;另一方面,要加快电子产品的智能升级,通过税收优惠和消费补贴等方式,推动智能穿戴设备、虚拟现实等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同时提高手机、电脑等传统终端产品的性能和质量。此外,企业应积极进行营销功能的创新,如尖峰、闪购、分组等,以降低需求方的成本,激发新的信息消费热情。
还应该认识到,扩大信息消费离不开良好的信息消费环境,有关方面必须大力培育信息消费环境。一方面,要建立和完善消费者举报机制,强化移动运营商的主体责任,迫使运营商加大技术创新力度,从而产生追踪和搜寻骚扰电话和信息的能力;另一方面,要加大对兜售和销售个人信息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力度,全面整顿和纠正互联网企业的服务行为,特别是恶意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犯罪行为,追究互联网运营商和平台商家的法律责任。
标题:扩大信息消费须消弭市场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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