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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管理办法》(运规[2019]3号,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9年7月1日实施。同时,为规范评价程序、评价指标和评分规则的具体要求,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同时发布了《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标准》(运评[2019]43号,以下简称《评价标准》)。
近年来,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迅速。据交通运输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18年底,mainland China 24个省(不含港澳台,下同)的35个城市共开通轨道交通178条线路,总里程超过5000公里。2018年,城市轨道交通客运量超过200亿人次。与此同时,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的压力和挑战日益增加,人们对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据了解,本次发布的《办法》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运营单位和城市网络(包括初期运营线路)的服务质量评价。据负责人介绍,评估以线路得分为基础,通过加权平均、系数调整、加减运算计算运营单位和城市网络得分。服务质量评价由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每年组织一次。评价包括三个部分:乘客满意度评价、服务保障能力评价和关键运营指标评价。
《办法》明确规定了评价结果的披露和提交要求,评价结果作为建立与运营安全和服务质量挂钩的财政补贴机制的决策依据。很明显,省主管部门每年可以选择一些线路进行评估,交通部组织全国服务质量的分析和改进,加强对城市的监督和指导。
《评价规范》分为五个部分,规定了线路、运营单位和城市网络得分的具体计算方法和公式,以及分项的加减和调整系数的赋值。它还对应乘客满意度评价、服务保障能力评价和运营服务关键指标评价三个部分的评价内容,细化不同层次的评价指标内容、服务要求和评分规则,实现量化评价,有利于评价尺度的相对统一,便于实际操作。
标题:我国内地轨道交通里程超5000公里 交通部将严抓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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