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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中国网财经记者从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获悉,原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陈华因贪污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60万元。在一审受贿罪中,陈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互联网信息控制等方面为天狮集团提供了帮助。

具体情况是,2004年至2010年,陈华利用北京市委宣传部对外宣传办公室主任、网络宣传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的职务之便,帮助天狮集团及其法定代表人李某进行网络信息控制等事宜。因此,2006年至2013年,陈华从李处获得人民币87.91万元。

标题:天狮集团被曝行贿原北京网信办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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