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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金融4月3日报道称,新城控股最近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年报的询证函,要求其进一步补充披露利润、与关联方的资本交易、现金流等问题。
利润方面,2018年,新城控股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收入为28.09亿元,同比增长209.02%,占母公司应占净利润的26.78%。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新城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大幅增加的合理性以及企业利润的快速增长是否可持续进行补充披露。
根据年报,2018年7月,新城控股将持有49.51%股份的青岛卓悦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和持有50.50%股份的义乌五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通过收购许昌宇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昌宇恒)1%的股权及协议,持有许昌宇恒32.38%股份的许昌宇恒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同时,合资转子公司带来投资收益6.77亿元,占公司2018年净利润的6.45%。对此,上海证券交易所质疑上述协议的具体内容,是否有关于经营管理决策的协议,是否有期限协议或相关违约条款;上述协议及少量股权变动是否能保证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是否存在通过收购少量股权或签订相关协议来改变子公司的会计方法以调整利润的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新城控股2018年年报显示,许多持股比例超过50%的合资(联营)企业未纳入合并报表。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解释是否考虑调整利润。
年报显示,2018年新城控股资本化利息支出为88.5亿元,同比增长428.99%;资本化利息费用分别占总利息费用和归母净利润的94.58%和84.36%,较2017年的77.45%和27.75%有较大幅度的增长。要求说明会计处理依据。
此外,新城控股还有多笔其他应收款,总计448.68亿元,其中苏州宇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其他债务人的其他应收款已超过一年,坏账准备率分别为0.1%和1%,明显偏低。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说明确定坏账准备比率的依据。
在与关联方及合作伙伴的资金往来方面,年报显示,新城控股应付给间接控股股东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计息资金为22.22亿元,利率为8%,高于贷款基准利率。高于公司2018年6.47%的平均融资成本;其他应付款479.22亿元,同比增长33.50%。其中,关联方基金和小股东基金所占比例较大。其他应收款453.26亿元,同比增长58.93%,其中关联方基金、少数股东基金、房地产合伙人基金占比较大。
对此,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具体情况,包括关联方借款利率高于平均融资成本的原因,以及是否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其他应付款金额较大的原因和主要业务背景,是否存在商业实质;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是否存在相关性。
此外,新城控股预付资金146.34亿元,前五名预付资金余额合计44.34亿元,占比30.30%。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新城控股披露前五名预付基金的交易对手和交易背景,以及与公司是否存在任何关系。
现金流量方面,新城控股近三年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的净现金流量之和为负,2016-2018年分别为-6.1亿元、-102.41亿元和-161.96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询证函,公司需要补充各细分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现金流量,以及业务活动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紧张的主要原因;
此外,截至2018年底,新城控股的货币资本为454.09亿元,同比增长106.90%,其中银行存款占88.10%;同时,公司长期贷款和短期贷款合计259.39亿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其披露公司利息收入从2017年的1.54亿元增加到2018年的1.87亿元,增幅仅为21.43%的原因。
标题:新城控股年报遭监管追问:货币资金与利息增幅为何不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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