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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环境也可以从金融机构收到的监管罚款中反映出来。
从信托公司的情况来看,与2015年和2016年相比,过去两年收到的行政处罚大幅增加。如何确保在开发过程中不出现合规风险变得越来越重要。
因商业违规而被罚款的数量有所增加
据不完全公开信息统计,从2015年到2018年,信托公司共收到62笔由银行保险监管系统发出的罚款。其中,2015年有7起,2016年有9起,2017年有23起,2018年有23起。此外,2017年和2018年对员工发出了6次警告。2018年,另外四家信托公司收到了中国人民银行的五笔罚款。
《证券日报》多次追踪信托公司的罚款,并梳理出信托公司业务合规的高风险领域。根据以前的统计,在过去的三年里,有多达33家信托公司有处罚记录,占该行业的近一半。根据一些信托公司创新业务申请要求的“三年内监管部门不予行政处罚”的标准,一些信托公司的创新业务申请将因被罚款而受到影响。
经过对60多张罚单的整理,发现处罚的原因主要涉及业务违规、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等。其中,商业违规是最重要的处罚理由,并且呈上升趋势。
具体来说,业务违规主要是信托业务发展中的违规行为。例如,在信托基金投资、非法土地储备贷款、向地方政府非法融资、非法接受承诺书以及向不合规的房地产项目贷款方面;在交易结构设计方面,杠杆率是非法的,单一融资方的集中,受托人是唯一的受益人;在资金池方面,不清理非标准资金池,新增非标准资产;在信托财产管理、非法推广信托计划、贷后管理不到位等方面。
此外,如果发生业务违规,除了对信托公司的处罚外,相关员工也会受到处罚。例如,一家信托公司的两名员工在2017年受到处罚,一家公司的四名员工在2018年受到处罚。
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主要包括信托财产管理不审慎、提前对账和授信不及时、内部控制不到位、未能识别投资者和标的资产等。此外,它还涉及违反规定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或轻率地向土地储备和仓储中心贷款等。
如果将2017年和2018年的数据与前两年相比,信托公司因公司治理等内部治理而受到的处罚有所下降,信息披露和关联交易等违规行为依然存在,但也有所下降。
这表明,以往的门票起到了警示作用,信托公司主动规范程序管理事项,这种趋势在未来会更加明显。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违反反洗钱和征信规定,信托公司受到的处罚越来越多:在中国人民银行的五项罚款中,除上述涉及统计的罚款外,还有两项涉及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数据保存,一项涉及违反反洗钱制度,一项涉及违反征信规定。
细粒的数量通常很少
根据2017年和2018年的综合情况,共有31家信托公司受到银行监管系统的处罚,其中4家信托公司连续两年受到处罚。这也再次表明,信托公司必须谨慎和合规经营,否则不可能在一年或连续两年多次受到处罚。
然而,与银行相比,信托公司收到的罚款数额一般较小。
从处罚金额来看,2017年只有一张罚款超过100万元的罚单,是上海银监局因信托公司内控制度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而开出的200万元罚款,罚款金额在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有7张票;其余15张不到50万元,主要是20万元。2018年,只有一张超过100万元的票,但金额达到610万元,来自深圳银监局;有8张50万元到100万元的票;在14张50万元以下的门票中,30万元是主要罚款。
随着《信托公司受托责任尽职指引》的发布,信托行业将向真正的受托服务转变,这就对信托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业务人员的专业能力、项目流程管理、风险管控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练好内功,才能更好地应对资产管理行业的激烈竞争,才能更有信心地打破刚性赎回,真正做到“卖方负责,买方负责”。
标题:过去4年信托收到60余张罚单 转型受托服务须强化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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