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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老投资者遗忘了很久的沈伟证券,最近因为十多年前的一个老案例而再次走上舞台。2017年7月26日,沈伟证券振华路营业部原总经理洪会文在陕西省咸阳市林文路被公安机关逮捕并绳之以法。这时,洪会文已经逃了15年。

3月14日,这个十多年前的老案子首次在判决文件网上披露。洪会文挪用6000万元进行股票交易,一审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

向两个信用合作社借6000万元股票

据资料显示,沈伟证券成立于1996年4月,经历了两次增资扩股。2006年8月,沈伟证券更名为英达证券。

被告洪会文(原名关朝平),男,1996年8月至2001年8月,洪会文担任沈伟证券振华路营业部总经理;2001年9月至2002年8月,洪会文担任沈伟证券新城广场营业部总经理。2002年8月,被告人洪会文从沈伟证券逃脱。

法院查明,洪会文伙同他人,以沈伟证券振华路营业部代理买卖政府债券的名义,向江西省几家信用社借款,并将其用于牟利。

2001年1月26日和2001年3月6日,洪会文与江西省吉水县信用合作联社、江西省太和县信用合作联社签订了《委托代理销售国债协议》,同意委托沈伟证券振华路营业部代理销售国债,总金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

2001年2月27日和2001年3月6日,吉水县信用合作社和太和县信用合作社将3000万元汇入沈伟证券振华路营业部开立的银行账户。随后,洪会文利用职务之便,将6000万元人民币划入卢默星控制的证券账户,后来又要求卢默星补充《转让委托书》,部分资金被卢默星用于股票交易的其他用途。

英大证券旧案曝出:营业部老总从信用社拆借6000万炒股 逃匿15年后被抓

随后,将3000万元人民币汇入江西省吉安市信用合作社在当地银行开立的账户,用于偿还此前借款。

2002年11月22日,泰和县信用合作社向沈伟证券追缴资金。沈伟证券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于2002年12月26日对被告人洪会文立案侦查。经过诉讼,2006年11月,沈伟证券的后续公司英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太和县信用合作社返还3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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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狱15年后,他被捕并被判处8年监禁

此外,法院还认定,洪会文因担心2001年8月至9月沈伟证券振华路营业部向沈伟证券新城广场营业部转账过程中资金被挪用而分别伪造了“沈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沈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城广场营业部”的印鉴。向两家信用社出具虚假证明和确认函,承诺将交易涉及的6000万元国债从沈伟证券振华路营业部划转至沈伟证券新城广场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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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上半年,被告洪会文因所涉债务无法按期偿还而逃离深圳。为了避免被捕,洪会文花钱委托他人申请了一张名为“关朝平”(洪会文本人照片)的身份证供自己使用。

法国公开赛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逃脱15年后,2017年7月26日,陕西省延安铁路公安分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在陕西省咸阳市林文路将被告人洪会文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洪会文无视国家法律,作为一家证券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了数额巨大的资金。他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应依法惩处。考虑到洪会文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他是坦白的,可以从轻处罚。洪会文被判挪用公款罪,并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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