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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设立经济特区、开放沿海港口城市到设立自由贸易区,外商投资的负面清单制度得到全面实施;从举办以出口拉动经济增长为主的广交会到举办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商业环境得到优化。如今,外资法草案也受到了外国媒体的广泛关注,中国的对外开放将迎来一个新的局面。
3月10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召开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下午,召开了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外国投资法草案。
外国投资法草案引起了广泛的争论
据商务部统计,2018年全年,中国实际利用外资8856.1亿元,吸引外资规模创历史新高,同比增长0.9%(1349.7亿美元,同比增长3%)。2017年,这一数字为8775.6亿元。
商务部外商投资司司长唐表示,去年以来,外部环境复杂严峻,经济运行平稳过渡。然而,中国坚持扩大对外开放,并在放宽外资准入、保护外资权益、优化商业环境、促进外资法的出台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使外国投资者放心。2018年,世界银行一次将我国的商业环境提升了32位。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在接受《国家商报》采访时表示,过去我们对外资采取“量身定做”的方式,根据外资的性质制定吸引外资的政策,难以形成长效机制。“在新的时代,中国对外开放的一个重要标志是从建立一个合法的商业环境的角度出发,以增强市场对外国投资的吸引力。”
3月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近3000名NPC代表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对外资法草案的说明。3月10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召开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下午,召开了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外国投资法草案。
作为第一部保障外商在华合法权益的法律,《外商投资法》引起了国内外媒体的广泛关注。据《人民日报》海外网消息,巴基斯坦《国际新闻》指出,该法案一旦通过,将取代中国现行的“三大外资法”(中外合资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这是中国进一步实施对外开放战略的重要举措;英国路透社(British Reuters)在报道这两次会议的拟议议程时,将审查外国投资法草案放在首位,并写道:这将是会议议程的重点之一。
《澳大利亚金融评论》强调,新法不仅将有助于中国吸引更多的外国投资,保护外国投资者的权益,还将加强对在华投资的外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创造更公平的竞争环境。
由此可见,世界各国对中国外资法的颁布寄予厚望,并希望在今年全国人大会议期间推动该法的颁布取得实质性进展。
世贸组织研究会副会长霍建国表示,该法案的准备工作早就开始了,在早期阶段已经协调了至少三年。可以说,法案中的每一个字每一句都经过了深思熟虑,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考验。「条例草案的许多条文直接反映公平竞争,例如禁止技术转让和保护知识产权。新时期的对外开放强调全方位、高层次,通过法律层面保护外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认为这是高度开放的重要体现。”
外国投资的负面清单不断缩短
长期以来,外商投资的负面清单制度一直是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投资合作的重要参考,外资法草案也写入了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的制度才生效的法律规定,使这一制度被赋予了法律保护。
事实上,为了吸引外资,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中国已经多次修改了负面清单,缩短了负面清单的长度。
中国的首个负面名单来自上海自由贸易区,该区成立之初为190个,2014年降至139个;2015年,随着FTZ的扩张,该名单被缩减至122个项目,并扩展至广东、天津、福建等自贸区。
2017年版的负面清单扩大到1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与2015年版相比,减少了10个项目和27项措施。否定列表被进一步缩短。
2018年6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正式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办法(负面清单)》(2018年版) (以下简称2018年版负面清单)。2018年版负面清单的长度进一步缩短,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负面清单从2017年版的95项措施减少到2018年版的45项措施。
在回答记者关于2018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的提问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2018年版负面清单的主要特点是促进全方位开放,全面放宽一、二、三产业的市场准入。它涉及金融、交通、商业流通、专业服务、制造业、基础设施、能源、资源、农业等领域。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张宁表示,通过修改外商投资负面清单,新一轮开放将有效推动深化改革和高质量发展。同时,这将有助于创造一个更加公平、透明和便利的外商投资环境,促进全面开放新格局的形成,努力保持中国作为全球外商投资主要目的地的地位。
标题:推动外商投资法出台 给外商吃下“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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