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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华归人寿因向被保险人赠送价值100多万元的天妃茅台酒等三项违法行为,被银保监发2019年“一号罚款”,并被处以130万元的综合罚款。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2017年7-8月,在银行保险业务期间,华归人寿制定并实施了营销计划,向被保险人赠送了总价值105.76万元的天妃茅台酒,涉及保费1.1199亿元。对此,中国保监会指出,华归人寿给予保险合同规定以外的保险利益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的规定,并对华归人寿处以3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以23万元罚款。
同时,华归人寿还存在两种违法行为,即未按规定使用已登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以及准备虚假财务信息。
具体而言,2017年3月,华归人寿承保了一份车辆团体意外保险,保险期为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涉及三项车辆意外保险责任:飞机、火车和船舶。其中,飞机意外伤害报告条款率为0.1‰,实际承保率为0.9‰;列车事故报告条款的费率为0.15‰,实际上按0.75‰承保;船舶事故报告条款费率为0.2‰,实际上直接按2.35‰投保。华归人寿共收取保费200万元,并向代理机构支付手续费150万元,支付比例为75%,大大超过了相关产品申报精算报告中25%的预定费用比例。同年6月,华归人寿的另一份团体意外保险保单也出现了类似情况。
此外,华归人寿还存在许多编制虚假财务信息的行为。2017年11月9日,华归人寿银行保险部从虚拟参与者处取出12696元资金,主要用于银行保险团队的其他会议费用;2018年1月至5月,华归人寿银行保险部通过了8名银行保险账户经理的基本工资,总成本为33,860.89元。资金主要用于分配银行保险账户经理的假期福利;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华归人寿银行保险部以奖励展业工具为名,安排以报销业务推广费的形式,虚开收费总额27.6万元。这些资金主要用于购买银行和保险部的日常会议和娱乐项目。
对于上述两项违规行为,银监会分别处以华桂人寿30万元和25万元的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警告,共罚款22万元。
据公开信息,华归人寿保险成立于2017年2月,注册资本首次达到10亿元人民币,是贵州省首家地方保险法人机构。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公司是华桂人寿保险的最大股东,持股20%。
标题:买保险送茅台 华贵人寿领新年“一号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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