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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南省政府透露,河南省最近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经济稳定健康发展的措施。未下岗或下岗人数较少的参保企业,可按上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其中贫困县参保企业按60%比例返还。
据悉,河南省政府近日发布了《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旨在落实“六个稳定”,着力解决经济运行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在“稳定就业”方面,建议到2019年底,对于暂时面临生产经营困难、有望恢复并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根据当地6个月的月失业保险费和上一年度参保职工人数确定返还标准,或6个月企业及其职工缴纳80%的社会保险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依法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不超过一年,缓缴期免征滞纳金。
在“稳定金融”方面,意见提出:全面清理债务规模在5000万元以上的债务委员会的运作,制定“一企一策”的企业援助方案。
在“稳定外商投资”方面,意见提出,对新增项目和引进外资增资项目,实际金额1000万美元奖励50万元,每增加1000万美元奖励50万元。
此外,河南省政府还提出了“稳定外贸”、“稳定投资”、“稳定预期”等一系列措施,如启动出口退税资金池和“外贸贷款”,推进8000个重大项目建设,挖掘新的消费潜力。(刘金辉)
标题:河南企业不裁员可返还50%失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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