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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改革已经进行了多年,但是虚高药价的现象还没有结束。尽管药品招标在早期就已被采用,但在招募和流通过程中仍存在一系列不规范的行为,“劣币驱逐良币”的问题始终存在。
如何防止企业去医院做公关?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药品的购买和使用应该真正付诸行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医药代表“填红包”的现象能够得到遏制,药品价格虚高的空空间能够得到遏制。
1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国家组织的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根据该方案,选择了京津冀、沪渝、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Xi等11个城市,选择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对应的仿制药试点品种,国家组织了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项目,显著降低了药品价格,减轻了患者负担。
国家健康保险局副局长陈金福当天在国务院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简报会上表示,何时启动由联合采购决定。目前,企业正在与试点地区对接,实施网络挂网和进货,然后签订合同。实施时间约为3月中下旬,为期一年。
根据规划,在总结评估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集中采购的覆盖面将逐步扩大,引导社会形成长期稳定的预期。
购买金额为试点地区公立医院年药品消耗量的60%至70%
国家组织的药品集中采购与以前的药品招募有什么区别?
据陈金福称,过去的招聘中存在一系列问题,包括数量和价格不挂钩、招聘不一致、还款不及时、无法进入医院以及“以黄金销售”。因此,招募后价格仍然不能下降,虚假的高药价问题仍然普遍存在。再加上在招募和流通中一系列不规范的行为,“劣币驱逐良币”的问题始终存在。例如,许多企业主要依靠公共关系而不是产品质量。
与此同时,医药企业的成本也在增加。“这包括销售成本和交易成本。该公司没有尽最大努力提高产品质量、推动价值和价值创新。”陈金福说。
国家药品集中采购旨在实现退货的初衷。陈金福说,它必须通过数量和价格联系起来,因为在交易过程中,不同数量带来的价格和成本是不同的。必须承诺,首先,作为招聘的主要一方,应承诺采购数量,企业应在合理计算后宣布合理的价格,这是公平合理的充分竞争。
“数量”有多大?根据《建议书》,在试点地区公共医疗机构提交的采购量的基础上,按照试点地区所有公共医疗机构年药品总消耗量的60%~70%估算总采购量,进行有数量的采购,与价格挂钩,以价格交换,形成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试点城市的公立医疗机构或其代表与生产企业签订购销合同,数量按上述采购价格执行。其余部分,各公立医疗机构仍可购买其他适当价格的挂网品种,用于省级药品集中采购。
在招聘和录用员工的同时,也实现了招聘和录用的统一。“既然你已经招了,你就一定要采购,一定要团结,这样企业才能避免去医院搞公关。”陈金福说。
值得注意的是,在有数量的采购中,数量能否得到保证和及时支付是制药企业关注的焦点。
陈金福说必须使用它。事实上,这一过程是为了重塑招聘中的契约精神,恢复企业的基本法律和规则。保证供应和偿还是必要的,这是在招募和获取层面设定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回返的初衷。
《计划》中也明确提出,试点地区的公立医疗机构应优先考虑通过招标、议价、谈判等不同形式确定的集中采购产品,以确保合同消耗能在一年内完成。严格查处医疗机构不按时结算药费问题。医疗保险基金在总预算的基础上,按不低于购买金额的30%预付给医疗机构。有条件的城市可以试行医疗保险直接结算。
不能以成本控制为由影响选定药物的使用
《计划》在确定“数量”的同时,还明确了参与集中采购的企业范围、药品范围、入围标准、集中采购形式等。:参与企业是指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集中采购范围内,在中国大陆上市的药品生产企业(国家进口药品总代理视为生产企业),所有企业均可参与。
药品范围是从已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对应的仿制药中选择试点品种。
一些制药公司告诉记者,一些制药公司以前对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持观望态度,但现在他们看到了在国家层面推进一致性评价的巨大决心和力量。如果他们没有通过一致性评估,后续工作就没有进展。因此,许多企业不仅加快了289种基本药物口服制剂的一致性评价,而且将注射剂的一致性评价放在首位。
根据Minenet的数据,截至1月16日,已有34家企业安排了注射剂的一致性评价,申报了157个规格(涉及67个品种)。
在入围标准上,陈金福说,第一是通过一致性评价与原研究药物竞争,第二是确保产出。
标题:遏制药企再去公关医院 药品集中采购方案将以海量换取降低药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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